3月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兩份判決書,東北證券與國民信託因為證券類信託項目對簿公堂。
文書顯示,2017年5月,東北證券與國民信託簽訂乾暉10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集合計劃(簡稱“乾暉10號”)合同,計劃募集5億元,期限為一年。信託受益權分為優先級與劣後級,其中劣後級B類受益權又分為B1類受益權和B2類受益權。
東北證券作為B1級受益人,按每年9%的標準計提收益。陳雄是B2級受益人,同時是該信託計劃的資金追加義務人。當預估信託單位淨值跌破預警線0.95元時,陳雄需要承擔及時追加資金的義務,以使信託產品淨值恢復到0.95元以上。
2017年6月產品實際成立時,國民信託將成立規模下調為3億元,A類委託人民生銀行交付2億元,B1類東北證券交付4000萬元,B2類陳雄認購6000萬元。同年7月,信託計劃正式成立。
在增信措施方面,陳雄向東北證券出具的承諾函,以個人全部財產為東北證券的本金和收益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一年期限過去,2018年6月,乾暉10號預估值跌破預警線0.95元,國民信託通知陳雄要求其履行補倉義務,但他並未履行,國民信託開始實施平倉。
對該承諾函,陳雄辯稱,他原為深圳前海國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國安基金”)的員工,乾暉10號中他也是代國安基金持有,自己只是名義上的委託人,承諾函簽字時並沒有仔細閲讀承諾函的內容,現在也無力承擔責任。陳雄的妻子劉秀琴此前對承諾函所作的配偶聲明書,在後續鑑定中則被證偽,相應地也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天眼查APP顯示,國安基金成立於2016年4月。2018年4月經過工商變更後,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尤裕變為李維霄,李目前已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東北證券認為,國民信託不僅沒有將信託相關材料和管理報告予以提供和披露,還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怠於履行受託人義務,未主動履行平倉變現,完全依賴於投資顧問的協助,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導致了進一步的損失。
根據東北證券計算,信託涉及的印紀傳媒(002143.SZ,已退市)、金洲慈航(000587.SZ)、齊心集團(002301.SZ)、當代東方(000673.SZ)、西隴科學(002584.SZ)等5家公司,因為平倉不及時分別造成損失116.58萬元、82.57萬元、51.85萬元、1219.52萬元、251.83萬元。
以損失最大的當代東方為例,東北證券指出,2018年8月2日,當代東方復牌,國民信託未掛單出售,還接受了投資顧問的撤單建議,最終於8月15日以平均6.475元/股的價格將股票全部售出,足足吃了9個跌停板。
國民信託表示,信託合同並未約定必須進行隔夜掛單,也沒有確保將跌停股票賣出的合同義務,公司在此期間多次掛單賣出,但由於跌停,一直未能賣出,不存在任何違約。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認為,股票市場變幻莫測,國民信託對股票的未來走勢不能完全把握,其依據自身判斷選擇清倉時間,正是在履行管理職責,至於其履行職責的結果是好是壞,不是國民信託能夠決定的,具體結果取決於市場。
最終,法院判令國民信託向東北證券提供乾暉10號執行期間投資顧問下達的全部投資指令以及國民信託的全部操作記錄,由出具承諾函的陳雄向東北證券賠償本金損失及收益損失。
東北證券繼續上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沒能支持其訴求,宣佈維持原判。
天眼查APP顯示,國安基金涉及13項法律訴訟,其中12項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2020年5月,國安基金曾作為被執行人之一,要求其對一份74萬元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總共也只還了7萬元而已。
另一份2019年判決顯示,2018年5月,陳雄也曾以同樣的槓桿模式代表國安基金借了傅某1200萬元用於炒股,但是因為沒有提供實際支付借款的證據,傅某敗訴,陳雄則並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