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7家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情況
2021年1月份,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實施了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第二十八次抽籤工作。8月13日,證監會表示,目前已完成該批次首發企業現場檢查工作,此次檢查對象共包括7家首發申請企業,其中主板1家,科創板3家,創業板3家。
2021年1月份,證監會出台了《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規範首發企業現場檢查工作。對首發企業常態化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是嚴格落實IPO各環節全鏈條監管的重要舉措;是督促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審慎執業,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的重要抓手;也是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證券發行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手段。
證監會表示,上述7家企業是《規定》出台後首批被檢查對象,檢查中重點關注發行人財務信息披露質量、存疑事項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檢查過程重點聚焦發行人關鍵業務流程及主要風險等內容。總體來看,檢查中未發現觸及發行條件的問題,未發現重大信息披露違規,也未發現中介機構重大執業缺陷等問題。後續將正常推進相關審核工作。
“檢查結果顯示,部分首發在審公司存在會計處理不恰當、信息披露不充分、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部分中介機構存在履職程序不規範、底稿記錄不完整等不足。”證監會表示,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證監會一方面根據問題的性質,遵循重要性原則,依法不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另一方面,將存在的問題通報發行人及中介機構,督促其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執業質量。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推進發行審核工作,將現場檢查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加強統籌協調,不斷完善全流程監管機制,進一步明晰和統一檢查處理標準,明確市場合理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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