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都怪互聯網存款下架嗎?中小銀行博弈流動性風險

由 鍾離綺琴 發佈於 財經

部分中小銀行遭遇流動性緊張並不能全賴於互聯網存款下架,而是在前幾年野蠻擴張規模的過程中,已經積聚了流動性風險根源,後者才是應當進一步關注和反思的根本問題

文|張穎馨 嚴沁雯

編輯|袁滿

“剛開始以為是‘小題大做’,到後來就‘兵荒馬亂’,我們董事長急得嘴上都長了好幾個火瘡。”2021年伊始,本應是銀行奮戰“開門紅”的時候,但王磊已經顧不上怎樣讓業績“紅”起來。過去20余天,他只有一個目標:把客户存款穩住。

王磊是北方某民營銀行高管,此前的2020年12月19日,他接到某頭部互聯網金融平台通知,會下架與其所在銀行合作的互聯網存款產品。

“完了!”王磊腦中蹦出兩個字,隨即便與業務負責人趕往北京,連夜與上述互金平台負責人商討解決方案。最終,雙方並未達成一致。王磊眼看着該平台上與銀行合作的互聯網存款產品從最初的近50款,降至20餘款,再到徹底下架清零……

然而,下架只是第一步,最可怕的是隨之而來的用户退出提現需求。王磊深知,按照自己所在銀行與某互金平台合作的互聯網存款產品餘額規模,一旦用户大規模提前支取,潛藏其後的流動性風險便會暴發。

在採取相應措施後,王磊所在銀行的流動性壓力得到緩釋。但業界認為,部分中小銀行遭遇流動性緊張並不能全賴於互聯網存款下架,而是在前幾年野蠻擴張規模的過程中,已經積聚了流動性風險根源,後者才是應當進一步關注和反思的根本問題。不過,銀行業務發展本身就會導致流動性問題,因此問題並不在於要消滅流動性風險,而是如何使中小行業務發展和流動性風險相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1月15日,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佈《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與此同時,為避免次生風險,《通知》明確監管部門可根據相關商業銀行的風險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商業銀行穩妥有序整改。

攬儲關口:開門紅變成“開門坑”

互聯網存款,通常是指商業銀行在互聯網金融平台上推出的存款產品,產品和服務由銀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產品的信息展示和購買接口。由於產品收益高、門檻低,受到不少用户青睞。

市場普遍認為,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2020年的兩次公開發言,釋放了互聯網存款產品需要進一步規範的信號。孫天琦通過詳細分析該模式、產品,指出其中存在的風險,比如互金平台沒有相關業務的金融牌照,實質是“無照駕駛”開展金融業務;部分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的規模已超過其風險管理能力等等。

據《財經》記者瞭解,早期與互金平台合作的銀行主要是民營銀行,受限於“一行一店”模式,“牽手”有流量優勢的互金平台進行線上攬儲,成為它們的首選。近年來,部分城商行、農商行甚至是村鎮銀行,見識到互聯網存款的攬儲“威力”,亦相繼加入。

“當初之所以選擇合作,一方面是希望拓寬攬存渠道,另一方面也是應對業務線上化、數字化轉型的需要。”華南地區某城商行互金業務部負責人告訴《財經》記者,互聯網存款產品下架,對其所在銀行的影響有限。據其透露,合作之初便考慮到業務存在的風險,因此不僅對此類產品的規模進行了控制,而且針對不同的突發情況,均與互金平台制定了應急處理預案。

但並非所有銀行都認為這個業務背後潛藏風險,進而採取控制規模等措施。因此,當互聯網存款產品遭遇集體下架時,不少銀行都慌了。

“我們開展互聯網存款產品業務較早,存款餘額早已超過百億元。產品下架後,很多互金平台上的用户擔心有資金風險,開始提前退出。每天都是幾個億的資金流出,如果這種狀態持續,誰都承受不了。”王磊告訴《財經》記者,在採取及時與用户溝通、發放優惠券或提供福利,以及借力互金平台留下的“口子”(部分平台的老客户仍可繼續購入)等方式,使提現壓力暫時得到緩解。

某民營銀行內部人士則向《財經》記者表示,即便已在官網、App、貼吧、微博等渠道告知用户不用擔心,並告知未來銀行會採取哪些措施保障用户利益,但依然擋不住用户的緊張。“按理説現在是銀行攬儲的關口,存款應該瘋狂地往上漲,但現在變成我們能穩住存款就很不容易。一面是很多貸款都已放出去且未收回,另一面存款在持續下降,大家都在擔心流動性風險暴發。”

事實上,孫天琦在此前的發言中就已指出其中的風險,互聯網平台存款具有開放性、利率敏感性高、異地客户為主、客户粘性低、隨時支取等特徵,存款穩定性遠低於線下,增加了中小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難度。

更嚴重的是,部分高風險銀行亦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孫天琦進一步指出,高風險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飲鳩止渴,流動性隱患突出。這些高風險銀行用貌似穩定的不穩定資金來源維持其高風險資產運營,進一步加劇自身風險。

就上述《通知》指出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等業務,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存款業務,是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產物,最近業務規模增長較快。但該業務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涉嫌違反相關監管規定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相關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銀行經營區域限制,並且非自營網絡平台存款產品穩定性較差,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也帶來挑戰。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部分銀行利用互聯網存款去緩解不良及流動性風險,最終卻有可能因為過度依賴這一產品去擴大業務規模,而產生新的流動性風險。

根據《通知》,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後自然結清。相關商業銀行要做好客户溝通解釋工作,穩妥有序處理存量業務。

《財經》記者注意到,截至1月15日,此前已購買互聯網存款產品的用户,仍然可以通過部分互金平台購買相關產品。

銀行流動性兩級分化加劇

互聯網存款產品集體下架給部分銀行流動性帶來新挑戰的背後,多名業內人士認為,前幾年不少中小銀行野蠻擴張規模,在這一過程中,積聚了不少流動性的根源風險,當前需要進一步關注。

“流動性風險主要不是擠兑風險,而是每天為了維持錯配付出的超額代價。”西澤研究院院長趙建告訴《財經》記者,不能把流動性風險簡單理解為某家銀行出現擠兑等情況,這是流動性風險的一個極端表現形式。而大部分的流動性風險其實是指因流動性管理不善、資產負債管理不善、期限錯配等,銀行以超出市場很高的成本,去彌補流動性的不足。

從銀行負債端來看,其構成主要是一般性存款、同業拆借、同業存單、中央銀行借款等。其中,存款構成銀行的流動性基礎。因其資金成本較低,以此開展信貸業務,銀行利差空間更大。

王磊向《財經》記者表示,大行在競爭力上的優勢毋庸置疑,如果中小銀行比對大行的存款利率,很難拉來存款,因此近年來只能通過提高利率、創新產品形式等來吸儲。而民營銀行面臨的處境更為尷尬,“一行一店”限制下,只能大力通過線上渠道攬儲,互聯網存款產品下架,今年一季度攬儲指標顯然難以完成。而疫情影響下,資產端利率又持續走低,盈利空間不斷被壓縮。

《財經》記者注意到,在Wind統計顯示相關數據的187家中小銀行裏,有146家銀行2020年三季度的淨息差數據均較2020年初收窄,38家銀行的淨息差降幅在1%以上。

趙建進一步指出,疫情對經濟帶來的衝擊是可以説是近幾十年的首次,雖然2020年前三季度居民存款總額在上升,但總體來看,整個存款創造還是比較乏力的。這就會帶來成本的提高,進而給銀行存款帶來不穩定性。與此同時,隨着金融科技的發展,存款出現“搬家”,如原來在西部地區的一筆存款,可能通過線上到了一線城市銀行的資金賬户。“銀行負債端長期承壓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大銀行攬儲能力較強,中小銀行尤其是身處地方經濟出現困局的那些,就會面臨非常嚴重的流動性問題。”

從銀行間流動性的各項指標來看,2020年下半年以來,商業銀行存單發行呈現出“量價齊升”的態勢,超儲率也在二季度和三季度降至1.6%低位,反映銀行體系整體流動性水位有所下降。Wind數據顯示,同業存單發行規模方面,2020年6月至12月,單月實際發行總額由1.36萬億元升至2萬億元;發行利率方面,6月以來,銀行同業存單發行利率一路攀升,11月達3.16%。

近期,銀行間流動性較此前有所寬鬆,但負債端壓力仍然存在。截至2021年1月14日,DR007回落至2.02%,DR001則是降至1.74%,較此前高峯時回落明顯。

“目前銀行業面臨的負債壓力並未根本消除,但短期銀行整體負債成本壓力有所緩解。”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告訴《財經》記者,近期銀行同業存單利率小幅回落,市場需求有所回暖,主要是市場對於跨年資金面逐步轉向寬鬆預期升温。這種局面可能會延續至春節後一段時間,但隨着銀行開啓“春播”(銀行年初早放貸、早受益),屆時銀行融資需求又將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據《財經》記者觀察,從近期銀行同業存單發行上看,各類型銀行流動性狀況有所分化。Wind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月15日,3個月期城商行及農商行存單發行利率分別為2.53%和2.63%;3個月期股份行發行利率則為2.28%。

2020年初至今各類型銀行同業存單發行利率(3個月期)

包括某城商行高管、周茂華等在內的多名銀行業人士均向《財經》記者坦言,包商銀行從被接管到破產,對中小銀行負債影響較大。“從同業市場的數據可看出,包商銀行事件後,中小銀行信用開始出現分層,部分中小銀行同業存單發行利率相對較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了融資成本。”

“當前銀行業兩極分化情況逐步加劇,評級高、資金實力雄厚、信用好的大型銀行,以及經營狀況較好的股份制銀行,有着非常充裕的資金流動性,而部分資質欠佳的中小銀行,流動性風險則頗為突出。”趙建告訴《財經》記者,這種分化從上市銀行股價表現等方面也可一窺端倪。

核心衝擊:信用風險上升

事實上,進入2017年之後,銀行業的經營就開始發生嚴重分化。趙建曾撰文指出,從監管部門對違法金融資本的全面清算開始,包商銀行被接管以及同業間部分打破剛兑是一個里程碑事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這種分化更加嚴重。可以説,包商銀行並非個例,一個金融產業週期的清算才剛剛開始。

“在新的金融產業週期裏,需要關注信用和流動性分層背後的風險。這個分層結構的核心是央行,再依次是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等,最外層是類似P2P等非持牌機構。”趙建告訴《財經》記者,現在最外一層P2P風險基本實現出清,按照結構性傳導原理,往內逐層清洗或是趨勢,這是一個信用週期的結果。顯然,部分中小銀行由於管理不善等原因,表面上相應地便會出現流動性風險,究其根本則是信用風險問題。

自疫情發生以來,多名銀行業人士均向《財經》記者表達了對2021年銀行資產質量的擔憂。隨着中國經濟的逐漸恢復,中小銀行2020年三季度不良率情況雖然有所改善,但仍有部分中小銀行不良貸款率高企,且較年初有所上升。

《財經》記者根據Wind已披露相關數據的73家中小銀行不完全統計(包括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民營銀行),截至2020年三季度,有23家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在2%以上,16家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在1.5%-2%之間。與2020年初對比,26家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有所上升。

“目前公開的數據並不能反映中小銀行的真實情況,部分地區中小銀行的不良率至少在兩位數以上。”一名接近地方銀保監局的知情人士告訴《財經》記者。

趙建直言,那些“藏污納垢”、老是偷懶只做大客户、不把風險管理放在首位,或公司治理結構混亂的中小銀行,在新的週期波動中,一定會付出代價,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依靠資產負債表規模擴張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未來的中小銀行將是結構主義勝出的時代。如果結構不合理,規模將成為一種累贅——無論是利差倒掛還是不良資產,都將是對上一個粗放週期的清算和懲罰。

流動性風險如何可控

感受到互聯網存款下架帶來的流動性壓力後,部分中小銀行開始反思經營自有客羣的重要性。

有銀行開始發力自營渠道。“近期和未來的一個重要方向就是,加大對我們銀行App等自營渠道的推廣力度,通過多種方式獲客並轉化為自有客户羣。這是我們最根本的,因為客户在自己手裏邊才最穩。”王磊坦言,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目前見效速度可能還趕不上每天存款流失的速度,但即便如此,也必須邁出這一步。如果推進順利,2021年年底可初步見效。

提及流動性風險問題,曾剛告訴《財經》記者,銀行業務發展本身就會導致流動性問題,所以銀行的發展,本質是在業務發展與流動性之間尋找平衡。問題並不在於我們要消滅流動性風險,而是怎麼去使得業務發展和流動性風險相匹配。也就是,一方面能達到業務的發展目標,另一方面又使流動性風險處於可控的範圍之內。

基於此,曾剛認為,首先,中小銀行要改變規模至上的發展理念,從穩健、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去統一規劃資產負債的管理。當對規模擴張沒有特別的偏好時,就不需要那麼多不可靠的短期資金來支撐發展,過度的流動性風險便可得到很好的控制。其次,要提高自身的流動性管理能力,尤其在目前整個外部環境波動比較大的情況下,需要考慮如何更好地把握市場的流動性變化的情況。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浙商銀行原行長劉曉春亦在《一位銀行家的管理筆記中》一書中分析,許多銀行依然把資產負債管理看作一項內部資源分配工作,最多是為了應付監管的要求,並沒有真正主動的資產負債管理的意識。即使是流動性管理、也只是在期限錯配上給予一定的重視,並沒有資產負債結構管理的意識。

對此,劉曉春指出,中小銀行要從發展基礎客户羣和長期穩健經營的角度出發,深入當地經濟,尋找適合自身稟賦的客户羣和經營模式,探索相應的風險管理方法,提高經營管理能力。與此同時,建立中小企業主辦行制度。

從金融監管角度,曾剛認為,應進一步強化流動性的監管,引導銀行相關管理制度的規範,切實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貨幣政策角度,保持整個市場流動性的平穩,同時建立完善各類流動性調控工具。

“未來央行貨幣政策還應繼續保持定力,保持穩健。與此同時,需及時監測、發現出現流動性問題的銀行,並對其進行隔離和單獨處置,一事一議,實現面上穩定、點上出清。就像對待新冠肺炎病毒一般,發現後及時隔離並剔除,不能讓它把一池春水(對比同業市場)都攪混了。”趙建説。

在此之外,部分銀行希望監管能夠適度提高容忍度,給中小銀行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在具體的監管指標考核上,能否針對不同類型銀行實行差異化監管。比如流動性等,我們與大型銀行的考核指標都是一樣的,但是大家規模不同,同一比例要求對應的金額不同,影響也是截然不同的。”某城商行副行長向《財經》記者表示,希望未來監管能夠給予中小銀行發展一定的容忍度,通過差異化考核引導其更好地服務中小微企業。

(作者為《財經》記者,應受訪者要求,文中王磊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