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先生怎麼也想不到,一家以“誠”為名的金融公司,竟然三番五次跳票。
今年7月22日,景先生到“四川省合眾鑫誠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下稱“合眾鑫誠”)辦貸款,該公司自稱為中國銀行線下代理點。貸40萬元,交質押金等費用共3.2萬元,雙方合同擬定15個工作日放款,但直到今天也沒有下文。8月30日,雙方商定9月17日退還全部質押金,但依然未果,又協商9月26日退還全部質押金,可至今只退了不到1萬元。
9月27日,景先生再次到合眾鑫誠索要剩餘質押金,對方經理卻告訴他:“不關我的事!”
中國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和客服處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中國銀行沒有“合眾鑫誠”這樣的線下代理點。他們提示客户注意防騙,並及時報警。
貸款
對方自稱中國銀行線下代理
景先生來自巴中市通江縣鐵溪鎮桐梓塬村,是該村村委會副主任。為了給村民和自己增收,他籌劃着開一個農場,需要創業資金40萬元。
▲景先生。
景先生稱,去年6月,他接到一個電話,來電人自稱是“中國銀行線下代理點”。經過電話溝通,他加了微信名為“信用貸-小張”的來電人微信。
微信對話記錄顯示,小張隔三岔五就給景先生説“早上好”,堅持了一年,這讓景先生覺得“太牛了”。小張説“這個才叫敬業”。
今年7月初,小張終於和景先生正式展開業務對話:“你這邊最近有沒有資金上的需求?最近推出了一個利息3釐3先息後本、隨借隨還的信用貸款,不用不會產生任何利息費用,5年時間。”對此,景先生表示出貸款意向,小張隨後給景先生髮來一個PDF文檔,名為“中國銀行線下辦理點合眾金融有限公司”。
▲景先生和小張對話記錄。
該PDF文檔對“中國銀行的復工貸”做了具體介紹,稱“復工貸”是“農業銀行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及疫後復工復產期間的階段性產品,用於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相關行業,支持受影響企業有序高效恢復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小微企業主應急生產、原料採購、貿易流通、租金支付的貸款”,並且“無需抵押,無需擔保”,是純信用貸款。
▲復工貸介紹。
景先生被説動了。7月22日,他來到成都,在成華區多弗國際中心的大樓上,見到了“合眾金融”公司,其全稱為“四川省合眾鑫誠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他與該公司簽下一份合同,貸款40萬元,支付質押金等費用3.2萬元,擬定15個工作日放款。
▲四川省合眾鑫誠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辦公地。
▲貸款合同。
景先生稱,8月6日,他再次來到成都,一位自稱“中國銀行工作人員”的人為他做了“面籤”,繳納“面籤費”800元。“他問了我住址、姓名等信息。”
被騙
到期未放款 退質押金一拖再拖
15個工作日,算上週末,放款日期是8月12日,但到期的時候景先生並未收到一分錢。
景先生稱,8月14日左右,他打電話給合眾鑫誠公司經理何某,對方表示貸款審核很慢,需要等待。微信對話記錄顯示,景先生還在8月16日詢問該公司經理王某,該經理沒有理他。
“等了大約一週,和我簽訂合同的王某不接電話、不回信息。致電何某,一直拖,説在審核中。後致電中國銀行查詢,發現中國銀行在該公司名下無任何貸款業務。”景先生説,他恍然大悟,發現自己被騙了。
為了確認,景先生繼續聯繫中國銀行,提供了個人信息,被告知其名下沒有貸款信息。
退款
索要質押金未果,還發生肢體衝突
8月30日,景先生再次來到合眾鑫誠公司。既然款貸不下來,按照合同,應該退還3.2萬元質押金等費用。
景先生稱:“公司工作人員推諉扯皮,不同意退款。”景先生遂報警,在當地成華區跳蹬河派出所介入後,經過協商,退款6400元,並簽訂退款合同,商定9月17日退還全部質押金。
但在9月17日,景先生沒有等到退款,對方也沒有主動聯繫他。當天下午,他致電合眾鑫誠公司,僅收到退款3000元。
▲合眾鑫誠承諾9月17日退款但跳票。
9月24日,景先生忍無可忍,與其堂弟一起,製作了一塊寫有“騙子公司”的牌子到合眾鑫誠公司。但合眾鑫誠公司仍不願退還餘下質押金,雙方隨即發生肢體衝突。
景先生稱,是合眾鑫誠公司的何某先動手打他,他和堂弟進行自衞,期間他的衣服被扯壞,他和堂弟均受輕傷。
▲景先生前往合眾鑫誠公司索要質押金等費用。
▲肢體衝突中被撕爛的衣服。
當天,景先生再次報警。
▲景先生報警受案回執。
9月27日,記者與景先生一起到跳蹬河派出所詢問辦理進展,一名警察告訴他:“還在處理中,有消息會通知你們的。”
回應:
承認違約 公司有困難
9月27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與景先生一起來到合眾鑫誠公司。記者採訪了該公司“權政部”經理何某。
合同擬定的貸款是否未完成,是否違約?何某承認:“是的。”餘下的質押金等費用為什麼不退完?何某表示:“不是不退完,公司有困難。”何某繼續承諾:“10月10日退回,這是給他承諾了的,車馬費、賠償都可以申請。”
但是之前兩次承諾都沒退?何某表示:“老闆給我説困難,沒有錢,我做不了主。”
對此,景先生並不認可,他要求何某立即退款。何某告訴他:“不關我的事!”
▲景先生(左)與何某發生爭吵。
中國銀行:
沒有線下代理點 建議報警
9月28日,中國銀行相關工作人員和客服處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中國銀行沒有“合眾鑫誠”這樣的線下代理點,沒有將貸款業務外包到其他地方。貸款都是需要本人到(銀行)營業現場,通過貸款經理收集資料後審批、放款。
他們表示,所謂“線下代理點”可能是詐騙,並提醒客户注意防騙,遇到詐騙立即報警。
〖律師説法〗
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涉嫌刑事上的詐騙
對於合眾鑫誠自稱中國銀行線下代理點,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張柄堯律師認為,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涉嫌侵犯他人企業名稱權。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對客户進行貸款服務,涉嫌民事欺詐,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更涉嫌刑事上的詐騙。
四川同興達律師事務所楊衞平律師認為,企業的專有名稱未經授權,他人不得使用。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進行貸款服務,故意不告知客户真實情況,涉嫌民事欺詐;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更涉嫌刑事上的詐騙。
紅星新聞記者 王拓 實習生 劉影
編輯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