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上有明股實債一説嗎?

答:明股實債(又稱為:“名股實債”)目前已成為一種常見的融資模式,它有優化財務報表、繞開放貸資格限制、不佔用企業的信用額度等優勢。那明股實債究竟是什麼呢?

其是一種介於股權和債權的特殊投資結構,形式上來看,投資方以股權方式投資於目標公司,但實質上,通過定期固定收益回購權利設置等剛性兑付的保本約定,使投資方不承擔股權投資風險,從經濟實質上具備債權投資的屬性。實踐中,投資方與被投資企業通過新設公司或增資的方式,簽訂股權投資或出資協議投出一筆出資資金,另外配套簽署補充協議,例如股權轉讓、回購或退出協議,以實現一段時間後資金的退出。

我們來看看官方對明股實債怎樣説,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於發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的通知中對“名股實債”的定義:具體指投資回報不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業績掛鈎,不是根據企業的投資收益或虧損進行分配,而是向投資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諾,根據約定定期向投資者支付固定收益,並在滿足特定條件後由被投資企業贖回股權或者償還本息的投資方式,常見形式包括回購、第三方收購、對賭、定期分紅等。

而在税法層面上對明股實債股債更恰當的概念應為“混合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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