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泰集團中國破產管理署署長獲委任為仁天臨時清盤人

  恆泰集團中國發布公告,獲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家鈿告知,其獲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告知,仁天於2020年10月21日在HCCW 63/2020被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頒令清盤,而破產管理署署長獲委任為仁天的臨時清盤人,梁家鈿自2019年5月6日至2020年3月16日為仁天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於2020年3月19日,仁天收到高等法院發出的清盤呈請有關若干個人債券持有人聲稱已投資於仁天發行的一項私募債券,而由於聲稱仁天債券的條款和條件遭違反,呈請人為仁天合共約1.95億港元的聲稱債權人。原定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的該呈請被押後至2020年10月21日。於2020年10月21日,仁天在HCCW 63/2020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而破產管理署署長獲委任為仁天的臨時清盤人。

  清盤開始後就仁天財產作出的任何產權處置,以及任何股份轉讓或仁天股東地位的任何變更,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則均屬無效。

  根據仁天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仁天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整合智能物聯網解決方案;人機互動商業終端;智能檔案服務;證券及其他投資;及放貸業務。梁先生確認,其並非有關清盤程序的一方,且並不知悉因上述事宜而對其已提出或將提出的任何實際或潛在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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