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海媛)12月22日,陝西證監局發佈公告稱,中郵證券在全面風險管理、公司債券和資產管理業務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故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決定。
據悉,中郵證券在全面風險管理、公司債券和資產管理業務中存在三大違規行為。一是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不健全,未設置公司整體及自營業務外其他各業務和風險類型的風險容忍度水平;風險管理系統不完善,未能實現對部分風控指標的動態監測,部分風險管理數據採集依靠人工錄入,部分日終風險控制指標計算誤差較大;信用交易、經紀等業務部門未配備專職風險管理人員。二是公司債券業務決策機制不合理,未明確內核委員會固定委員、其他委員具體職責,2020年多數內核會議無固定委員參會;個別有條件通過的公司債項目立項委員未在項目組補充資料後發表明確立項意見,質量控制部門意見尚未完全落實即通過質控驗收;制度未明確質量控制現場核查比例,個別項目盡職調查質量控制不到位,如未及時關注並核查發行人重要固定資產變動對盈利能力的影響及重要子公司股權質押事項,缺少對現金流預測報告等第三方意見的核查記錄,未對不同盡調方式獲得的證據差異進一步核實等。三是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均為資管業務條線人員,且個別項目合規、風控人員均明確提示違規風險,決策委員會仍審議通過。
陝西證監局在公告中指出,上述情況反映出中郵證券內部控制存在較大缺陷,依據相關規定,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的措施。同時,陝西證監局要求中郵證券應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並逐項對照相關問題,分層級落實具體責任人,進行內部追責,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