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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遲一個月的公告?宜通世紀財務舞弊案落地,4位時任高管遭處罰

由 諸葛寒香 發佈於 財經

作者:王十三

宜通世紀的財務舞弊案終於靴子落地了,不過這份公告來的時間似乎有點遲。

4月6日晚,宜通世紀發佈公告稱收到來自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處罰書主要針對公司歷史上的虛增收入事件。

據公告顯示,宜通世紀及相關當事人於2023年2月28日就收到了該告知書,但直到4月6日晚,才就此發佈公告。

財務舞弊靴子落地

4位時任高管遭罰3萬

宜通世紀的這一場財務舞弊案要追溯到2016年。

當年10月,宜通世紀啓動重大資產重組,以發行2178.99萬股及支付現金4.4億元的方式收購了深圳市倍泰健康測量分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泰健康”) 100%的股份。

這一筆交易的總對價為10 億元,增值率4.76倍,宜通世紀新增商譽約7.56億元。收購完成後,倍泰健康成為宜通世紀的全資子公司,納入宜通世紀合併會計報表編制範圍。

2017年,宜通世紀收購倍泰健康後的第二年,倍泰健康不僅沒有完成業績承諾,還發生了舞弊操作。

當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倍泰健康通過財務舞弊行為,虛增收入9734.39 萬元,虛增成本5260.9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 4083.86 萬元,分別佔宜通世紀當期披露數額的3.7%、9.75%和15.67%,導致宜通世紀2017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更新版)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2005年)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對此,證監會一方面責令宜通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另一方面就時任4位高管鍾飛鵬、郭漢鵬、石磊、李偉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其中,鍾飛鵬作為宜通世紀董事長,郭漢鵬為時任總經理,石磊作為時任財務總監,李偉作為時任副總經理、 董事會秘書。

對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宜通世紀在公告中表明,“涉及的事項是由倍泰健康原董事長方炎林的犯罪行為所致,公司並未參與其犯罪行為,且公司在察覺到相關涉嫌犯罪行為後已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方炎林亦因此被判合同詐騙罪。

到一個月的公告

中標事件是否受影響?

行政處罰的落地也意味着財務舞弊案的利空落地,不過公司發佈公告的時間似乎並不及時。

據公告顯示,宜通世紀及相關當事人在2023年2月28 日就收到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但直到4月6日晚,公司才公告上述事件。

從收到告知書到發佈公告時隔超過1個月。為此有股吧投資者對此表示不解,並吐槽到,“快遞翻車了嗎”。

從盤面數據來看,宜通世紀2月28日收盤價4.01元/股,4月6日收盤價4.30元/股,期間漲幅7.23%。

值得注意的是,在2月28日-4月6日期間,宜通世紀發佈了兩則中標公告。那麼公司的中標項目又是否會因此受到影響?

從公告的中標項目來看,宜通世紀分別於3月1日、3月3日中標廣西鐵塔 2023-2025 年綜合代維服務項目、2023-2024 年廣東聯通綜合代維採購項目。

據中國聯通採購與招標網的《2023-2024年廣東聯通綜合代維採購項目比選公告》顯示,資質要求中有財務要求,但僅要求不存在破產清算狀況。至於企業是否受過行政處罰並不在資質要求內。

據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台的《中國鐵塔廣西分公司2023-2025年綜合代維服務項目(第二次)比選公告》顯示,參選人不得存在10項情形,包括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存在採購相關的行賄犯罪記錄、“合作單位黑名單”等,其中還包括不被列為失信執行人。

通過信用中國搜索“宜通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獲知,宜通世紀並沒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相反公司還被標註為“守信激勵對象”。

從招標企業的比選公告來看,宜通世紀的兩項中標項目均未違反相關資質要求的條件。

業績反轉?

歸屬淨利潤大滑坡

自2017年的財務舞弊案後,宜通世紀的整體業績情況增長得並不明顯。

2018年-2021年期間,公司分別實現營業總收入25.79億元、24.86億元、22.14億元、23.37億元,維持在20億元-25億元區間。從營收同比變化來看分別為-0.15%、-3.60%、-10.92%、5.55%。

從歸屬淨利潤角度來看,公司的波動較為明顯。2018-2021年期間,公司的歸屬淨利潤分別為-19.69億元、3172萬、2078萬、5382萬。在這四年期間,公司的歸屬淨利潤處於好轉趨勢。

不過在公司1月30日發佈的業績預告中,2022年歸屬淨利潤僅為1800萬元-2300萬元,同比下滑57.6%-66.55%。這意味着公司歸屬淨利潤將一改此前4年的增長態勢,出現大幅度地下跌。

對於歸屬淨利潤的大滑坡,宜通世紀在業績預告中歸結為,非經常性損益對淨利潤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