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匯局:55%審計項目缺乏專業懷疑態度 但恆大案不代表審計業有系統性風險

財聯社(上海,編輯 周新暘)訊,香港財務彙報局(財匯局)11月3日發表兩份年度調查報告,涵蓋由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18個月報告期。財匯局稱,55%的被查審計項目缺乏專業態度,儘管比上次調查的81%有所改善,但依然無法接受。另據港媒報道,財匯局主席黃天祐稱未見恆大個案就代表會計審計業存在系統性風險。

在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18個月內,財匯局共接獲77份舉報人的報告,其中67份可以跟進,其餘10份與財匯局職能範圍以外的事項有關。在這段時間內,該局處理了43宗已開始的調查,展開了25宗新的調查及完成了7宗調查。

雖然審計結果有所改善但仍然不可接受

財匯局查察部主管李斯在介紹查察報告時表示,“我們樂見會計師事務所就去年查察中發現審計缺失的關鍵問題作出積極回應並加以改進。 例如,在迄今為止已完成的22個查察項目中,有55%的項目存在一項或多項與在審計中缺乏專業懷疑態度。儘管此結果仍不可接受,但與2020年81%的查察項目皆於此範疇出現缺失相比,已有改善。”

他續稱,儘管在許多方面已有改進,但有關會計師在收入確認的缺失數量及重大程度卻顯著上升。由於收入是股東和投資大眾衡量公司業績的指標,因此收入確認是審計中的一個重要範疇。 在以此範疇為查察重點的17個項目中,有11個(佔比65%,高於2020年的46%)項目發現缺失。

財匯局表示,該份報告為會計師提供了迄今為止查察到的普遍存在的問題,並闡述當局衡量最高審計質素評級項目的特點。

當局目標是使會計師和審計委員會能夠於下一個審計週期之前採取改善行動。

在3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調查部主管林穎志表示:“我們的調查及查訊發現,財務彙報不遵從的事宜,多數涉及在財務彙報中需要管理層作出重大判斷及估計的領域。”

最常見的例子為公允價值計量和減值評估,這兩方面經常在業務合併、金融工具或其條款變動、涉及非金融資產的交換以及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合約的會計處理中出現。這些也是會計師在審計失當行為中最常見的領域。

恆大個案不代表行業系統性風險

另據港媒報道,財匯局還在新聞會上披露了調查中國恆大(0333)賬目及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的進展。

財匯局主席黃天祐稱,未見恆大案件代表行業有系統性風險。財匯局行政總裁馬力強調,暫無法評論恆大調查內容、哪些行業為財匯局留意對象,但普遍而言,高負債代表企業的財務困境,會計師需要審視使用“持續經營”原則是否合適。

馬力還指出,不會披露每一筆調查所涉的公司名稱,但若認為企業知名度高、涉及公眾利益,就會考慮向外披露。

財匯局目前權力只限於核數師(會計師),對上市企業無紀律處分等權力,黃天祐強調,財匯局和港交所(00388)、證監會等監管機構有合作備忘錄,若發現上市企業賬目有問題,會轉給合適監管機構跟進。

根據香港特區立法會上月通過的草案,財匯局將取代會計師公會,擁有發出會計師執業證書、執業單位的註冊及查察,以及調查和紀律處分所有會計師、執業會計師及執業單位的權利。

黃天祐指出,目前他們的主力工作是確保財匯局和會計師公會交接順暢,隨着財匯局職能擴大,在確認財政預算後,會考慮聘用會計師公會相關職能、表現優秀的員工,也會向市場招聘合適人手,並預計明年可完成職能交接。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326 字。

轉載請註明: 香港財匯局:55%審計項目缺乏專業懷疑態度 但恆大案不代表審計業有系統性風險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