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20日電 神開股份20日晚間公告,公司及總經理張恩宇、董秘王振飛、財務總監湯為民被上海證監局警示。
公告稱,當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於對上海神開石油化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38號)、《關於對張恩宇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39號)、《關於對王振飛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40號)、《關於對湯為民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241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上海神開石油化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於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稱,預計2022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為-500萬元至500萬元。
2023年3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稱,將2022年度預計淨利潤修正為虧損2000萬元至3000萬元。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2022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虧損2792.76萬元。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業績預告與年度報告披露的業績數據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改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上海證監局指出,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公司總經理張恩宇、董事會秘書王振飛,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公司財務總監湯為民,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現對神開股份及公司總經理張恩宇、董事會秘書王振飛、財務總監湯為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神開股份表示,公司董事會高度重視此次收到監管函事項,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公司將嚴格按照上海證監局的要求,認真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他證券法規的學習,提高財務核算和規範運作水平。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此前,因上述事項,深交所於7月初向神開股份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官網介紹,神開股份成立於1993年,是一家專業從事石油裝備研發、製造、銷售和工程技術服務的上市企業。
業績方面,據公司三季報,2023年第三季度實現營收1.65億元,同比下降4.54%;歸母淨利潤282.31萬元,同比下降68.36%。
二級市場上,神開股份20日收漲0.17%,報5.79元,目前公司總市值21.07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