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7月11日訊(編輯 胡家榮)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收購百世集團、騰訊控股收購北京北半球國際文化等二十八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現依法將行政處罰決定書予以公告。
注:反壟斷執法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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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收購百世集團 行政處罰為50萬元
首先來看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簡稱阿里巴巴)收購百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Best Inc.,以下簡稱百世集團)的案例,其中阿里巴巴收購百世集團的股權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立案調查。
本交易系股權收購。2017年9月19日,阿里投資認購百世集團新發股份10,000,000股,並獲得百世集團超級投票權的股份,交易後阿里投資及其關聯方合計持有百世集團27%的股份,對應46.2%的投票權。2017年9月22日,交易完成交割。
同時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2017年9月22日,交易完成交割,在此之前未向我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市場監管總局就阿里投資收購百世集團股權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為,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此外並基於上述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本機關決定給予阿里投資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騰訊收購北京北半球國際文化 行政處罰為50萬
其次來看,騰訊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簡稱騰訊)收購北京北半球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半球)股權涉嫌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立案調查。
根據相關文件顯示,此筆交易為股權收購。2018年6月4日,騰訊通過深圳市騰訊創業基地發展有限公司與北半球、經緯投資、創始股東王某等簽署《增資協議》,持有北半球12.5%的股權,取得對北半球的共同控制權。2018年8月14日,本次交易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2018年8月14日,上述交易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在此之前未依法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此外,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騰訊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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