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業績不達標的補償承諾,聖濟堂控股股東漁陽公司收警示函

新京報訊(記者王卡拉)12月7日,聖濟堂發佈公告,作為聖濟堂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承諾方,控股股東貴州漁陽貿易有限公司(簡稱“漁陽公司”)在貴州聖濟堂製藥2018年未完成承諾業績後,超期未履行業績補償承諾,對應補償金額合計約2.78億元。對此,中國證監會貴州監管局對漁陽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2016年,聖濟堂(曾用名貴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漁陽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貴州聖濟堂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濟堂製藥”)100%股權,交易價格19.7億元。漁陽公司與聖濟堂就該交易簽署了《盈利預測補償協議》、《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二)》。根據協議約定的業績承諾,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聖濟堂製藥應分別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至少不低於1.5億元、2.1億元、2.61億元。
 
聖濟堂製藥在2016年至2018年間業績承諾實際完成率分別為62.23%、84.93%、77.79%,3年業績承諾的合計完成率為76.44%。根據協議約定,漁陽公司應給予聖濟堂相應的補償,但截至今年6月30日,漁陽公司仍有2018年業績補償尚未完成,對應補償金額約2.78億元,摺合股份數量為6473.258股。
 
貴州證監局認為,漁陽公司作為聖濟堂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承諾方,上述行為已構成超期未履行承諾。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漁陽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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