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定義或將修訂:重疾類型擴展至28種,部分重疾降級為輕症

  羊城晚報訊 記者程行歡報道:已經實施了13年的重疾險定義即將迎來修訂尾聲。據悉,新版《重疾險新定義》評審會終審方案已通過,目前正在走銀保監會內部流程,預計不久將進行公佈。從3月份公佈的意見草案,到記者從某壽險公司獲得的最終評審版本(以下簡稱《終審版》)來看,“修訂最大的變化是更加規範,把產生爭議的部分用明確的文字進行了精確的定義。”蝸牛保險首席精算師兼聯合創始人李致煒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未來重疾險保費價格上漲還是下降,還要看保險公司具體的產品設計。

  《終審版》適用範圍針對18歲以上成人 

  與2007年版最大的區別是,新版重疾險重疾類型由25種擴展成了28種,部分重疾降級為輕症,其中輕症累計保額不應高於重疾險的30%。

  技術的進步和對疾病的認識是推動重疾險改變的動力。“一直以來,甲狀腺癌存在着爭議,目前來説這已經不是威脅人的生命安全的疾病,並且治療費用也不昂貴。“李致煒告訴記者,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甲狀腺癌已經屬於高發疾病,保險治療費用理賠已經遠高於保費了。

  根據新的《終審版》顯示,重疾共包含了28種,輕症包含了惡性腫瘤的輕度、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3種,其中輕症累計保額不應高於重疾險的30%。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這一《終審版》的適用範圍是針對18歲以上的成人,在其他輕症的範圍上,“保險公司也可以為了提升產品競爭力,進行自行設計,比如有些輕症可以定義為特定疾病,加入到保障範圍中去。”

  新的重疾險產品價格會調整嗎? 

  那麼對於消費者來説,新定義出台後,舊保單該怎麼辦?買新產品是貴了還是便宜了呢?“以原有重疾定義的產品肯定不能報備了,但是並不影響原有保單的有效性,而且舊保單也是具備競爭力的,比如甲狀腺癌,舊保單是全賠的,因此並不建議消費者盲目進行置換。”李致煒告訴記者,對於舊產品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購買,關鍵是看保險公司是不是還對外銷售。如果保險配置不夠,可以再買一些新款產品。

  未來產品的價格上,業內預計還略略有爭議。有些理解是新定義將高頻發生的疾病進行了剔除,有些保險公司會將產品設計成比現有水平略低的狀態,但按照目前的重大疾病發生率來看,如果考慮到年輕化和高頻化趨勢,也有公司會賣得貴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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