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韓祖亦
紅相股份(300427)18日晚間公告稱,公司股票2020年9月18日至10月16日期間,滿足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即24.44元/股),已觸發“紅相轉債”的贖回條款。公司決定本次不行使“紅相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同時決定在未來3個月內(即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月18日)在觸發“紅相轉債”贖回條款時,均不行使該權利,不提前贖回“紅相轉債”。
在此之後若“紅相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屆時公司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紅相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