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徵+退税,專家:今年的增值税“紅包”將覆蓋各類型小微企業
新京報快訊(記者 姜慧梓)3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公告,從4月1日起至年底,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
兩部門公告明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税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税;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税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税。
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徵收率為3%,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説,絕大多數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都可以享受到今年的免徵優惠。
此次調整前,我國對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減按1%徵收增值税,這是疫情下的特殊舉措。湖北由於疫情嚴重,在2020年初至2021年初的一年多里,該省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一度免徵增值税,此後才與全國“拉齊”。
到今年3月31日,“減按1%徵收”將停止,從4月1日開始,“免徵”接力。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適用1%的徵收率調整為直接免税,這意味着今年我國的小微企業中,只要符合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的條件,全年的營業收入都免於繳納增值税,這對小微企業的幫扶力度更大。企業應該用好政策,抓生產、促經營,獲得更多市場機會,渡過難關並爭取盈利。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5萬億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細節也已於近日明確。李旭紅分析,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要適用於符合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前期研發費用的投入較大,回收期長,產生存量留抵税額的概率更高,因此,此項留抵退税制度更多惠及科技型企業,加快其留抵税額的返還,增強企業研發費用投入的信心。
李旭紅告訴新京報記者,“免徵”和“退税”,兩項政策的適用面不同,小規模納税人適用的是簡易計税方法,直接免徵增值税;而一般納税人主要適用的是一般計税方法,採用留抵退税的方式解決企業的資金困難。兩項政策相輔相成,全面覆蓋各種類型的小微企業,這對於我國今年經濟穩增長有重要作用。
她分析,從宏觀角度看,由於小微企業市場主體數量多,吸納的就業人數也多,對於經濟增長及就業穩定都發揮重要作用,因此給予小規模納税人免税,也是激活市場主體活力、保障中小企業可持續性發展、穩定宏觀經濟基本面的重要舉措。
疫情進入第三年,國家接連出台階段性增值税優惠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政策體現出連續性,且力度不斷加碼。
李旭紅認為,今年,由於我國對於宏觀經濟的困難有充分預期,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因此,幫助小微企業的財税政策必須提前發力,積極的財政政策也需要更加積極。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編輯 張磊 校對 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