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業績公佈窗口期,銀行高管違規購入自家股票,有“博取”業績公佈前後信息差的嫌疑。對這一現象,關鍵是要提升違規成本,並對上市公司高管進行必要的規則科普,減少違規現象發生。
因為高管違規購買自家股票,一週內接連兩家銀行發佈致歉公告。
8月2日晚間,廈門銀行發佈致歉公告稱,該行個別董事於當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構成窗口期買賣行為。
數日前,紫金銀行也曾發佈致歉公告,略有不同的是,紫金銀行臨時決定提前發佈業績快報,“忘記”了自家高管剛剛按原計劃完成增持,導致這些高管“被動”違規交易。
業內認為,當前,信息披露不對稱性是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不排除有高管“抄底”現象發生,關鍵還是要提升違規的成本,並對上市公司高管進行必要的規則科普,減少違規操作。
8月3日,廈門銀行報收5.53元/股,上漲0.18%。紫金銀行報收2.69元/股,下跌1.10%。
兩家銀行發佈致歉公告
具體來看,廈門銀行公告顯示,該行個別董事於8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1萬股,增持價格為人民幣5.5元/股。上述增持行為發生在廈門銀行穩定股價方案實施期限內。
公告指出,上述增持公司股票的行為違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年修訂)》(下稱《管理規則》)第十二條中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構成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
廈門銀行表示,該行已於7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業績快報公告》,並非該董事主觀故意違規增持,也不存在因獲悉內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此前,7月30日,紫金銀行也發佈了致歉公告,但與上述情形略有不同。
紫金銀行公告顯示,未充分考慮發佈時間與董監高人員購入股份的時間間隔,導致公司業績快報發佈日距離公司部分高管購入股份的時間不足10日,被動觸發了《管理規則》第十二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
據悉,去年底,由於股價持續低迷,紫金銀行採取了穩定股價措施,相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需要履行股票增持的義務,而增持實施期限為2022年1月17日至7月18日。
在7月14日,該行部分高管因此而購入自家股票共計28500股,購入均價為2.82元/股,而紫金銀行於7月23日發佈2022年上半年業績快報,因此被市場戲稱“坑了自家人”。
對此,有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在上市銀行中,高管被“坑”的情況並不多,而上市公司高管或家屬在敏感期內違規交易股票的案例時有發生,“但此類問題大多出在高管及家屬本身,像此次紫金銀行高管的‘被動違規’實屬罕見,也不排除有關操作人員不懂相關規定的情況”。
“購入”前普遍股價下挫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瞭解,從兩家銀行高管“購入”股票的時間點來看,毫無例外,均處於近期走勢的較低位置。例如,8月2日,廈門銀行收盤價5.52元/股,且盤中創股價新低。
儘管當前多數上市銀行股估值仍處於“底部”,但從近期多家銀行公佈的2022年上半年業績快報來看,普遍預喜。例如,杭州銀行、江蘇銀行、無錫銀行上半年歸母淨利潤同比均超過30%,多數銀行實現歸母淨利潤同比超過20%。
對此,光大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表示,4月份以來,上海疫情對長三角地區經濟形成拖累,致使部分投資者擔心區域內上市銀行信貸需求及業績表現。“但南京、蘇農、杭州三家江浙地區城農商行相繼披露業績快報,整體表現亮眼,大體上依然延續一季度的優異表現。”
另外,據業內人士透露,近期趁銀行股大跌之際,各路資金逢跌入場。
“銀行股價出現大跌,如果在基本面沒有發生實質性惡化的背景下,其實投資吸引力在上升,尤其是股息率會得到提升。”獨立財經評論員郭施亮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當前,銀行股估值處於低谷,或與房地產市場波動因素有關,也可能與市場比較悲觀的預期有關,但之前幾年,其實不少銀行的資產質量在不斷改善,在風險管理方面具有一定優勢,且對一些撥備率高企、資產質量比較穩定的銀行來講,其實股價大跌反而會成為一個投資機會。
“特別是在銀行股業績披露的敏感期,不排除部分高管或家屬提前買入廉價籌碼,試圖‘抄底’的現象。”郭施亮認為,上市公司業績公佈窗口期,銀行高管違規購入自家股票,有“博取”業績公佈前後信息差的嫌疑,“信息披露不對稱性是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他表示,這類行為除警告與自律外,建議仍需要對相關違規操作記入誠信檔案或者黑名單,如果累計發生兩次類似行為,將三年內不得進入資本市場買賣股票。“對這一現象,關鍵還是要提升違規成本,並對上市公司高管進行必要的規則科普,減少一些違規現象發生”。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