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綠色金融“碳”尋記:綠色債券互連互通在路上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財經

綠色債券作為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在政策不斷完善和支持下,得到了飛速發展,截至2020年末,規模位居世界第二。但同時,目前我國的綠色債券市場還在探索發展階段,還面臨着信息披露不一致等問題,投資配套機制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債券品種推陳出新

近年來,債券市場不斷進行創新,推出瞭如碳中和債、藍色債券、氣候債券、轉型債券等多項創新品種。

以碳中和債為例,3月18日,交易商協會發布《關於明確碳中和債相關機制的通知》,明確了碳中和債券的定義、發行期要求以及信息披露等內容。碳中和債主要用於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綠色建築等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Wind數據顯示,截至11月30日,碳中和債成分板塊共有121只上市債券,發行總額達1702.47億元。

回顧綠色債券的發展歷程,相關配套政策逐步細化。2015年底,央行出台了《關於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綠色金融債券有關事宜公告》,並配套《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中國的綠色債券市場正式啓動。

2021年4月21日,《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綠債目錄》)正式發佈,對我國綠色債券的定義、標準及項目分類進行了統一及細化。根據《綠債目錄》,我國綠色債券的具體品種包括但不限於綠色金融債券、綠色企業債券、綠色公司債券、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和綠色資產支持證券。此外,《綠債目錄》規定了六大類項目,分別是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生態環境產業、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

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綠色債券不斷髮展,貼標綠色債券餘額逐年上升。其中,2016-2017年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達3983.6億元;2018-2019年,累計發行規模達4997.1億元;截至2020年末,我國累計發行綠色債券約1.2萬億元,規模僅次於美國,位居世界第二。

“看好綠色債券的未來。”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內蒙古銀行戰略研究部總經理楊海平向北京商報記者點評道,長期來看,在雙碳目標背景下,隨着綠色發展深入人心,會有更多的機構投資者舉起綠色低碳投資的大旗,綠色債券相較於一般債券的優勢會進一步顯現。

信息披露等標準有待統一

雖然目前綠色債券市場已經取得不錯的進展,但不得不提的是,綠色債券市場上還面臨着諸如發行標準、信息披露等方面監管要求不一致等問題。

具體來看,央行、國家發改委、證監會等機構相繼發佈相關政策文件,對綠色債券的發行作出了規定,但各機構出台的政策要求不完全一致。以信息披露為例,綠色金融債要求每季度進行披露,綠色債券融資工具則要求每半年進行披露,綠色公司債需要每年進行披露,而綠色企業債則不強制進行披露。

不過,相關政策已在路上。楊海平表示,綠色債券信息披露標準不一致的情況是整個債券市場割裂和分治的折射。目前交易所市場、銀行間市場統一已經提上了日程。今年8月,央行、國家發改委、證監會等六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改革開放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要對債券的法律框架、執法機制、發行標準、交易規則、信息披露要求、評級監管及投資者保護等進行統一。

中投協諮詢委綠創辦公室副主任郭海飛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綠色債券的監管政策、發行標準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統一和規範,是大勢所趨,但是也要注意區分不同產品之間的差異化和特性,應該允許多種不同期限、不同類型的綠色債券產品共存,可以讓企業根據自身的融資需求、行業特性、項目類型等靈活選擇適合自己的綠色債券產品。只有綠色債券產品不斷創新豐富,能夠滿足企業綠色融資的各種需求,綠色債券市場才能不斷髮展壯大。

針對目前綠色債券發行比一般債券多了綠色的認證和相應的綠色屬性有關的信息披露等相關的問題,楊海平認為,這些環節是確保綠色是真綠,而不是“洗綠”“貼綠”的重要保證,完全是必要的。可以在綠色債券的認證、信息披露、資金監管方面圍繞“統一、整合、簡化、便捷”上做文章。如在對綠色認證中介機構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強化管理的基礎上,適當簡化披露內容,降低披露頻次。

此外,多位業內人士認為,綠色債券領域還有待擴容多元化的綠色投資者,這也將有助於降低綠色債券的發行成本。在無錫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吳琦看來,綠色債券投資者基本都是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等機構投資者,私人投資者相對較少,公眾綠色投資意識和綠色消費行為有待加強。

投資配套機制仍需完善

在上述情況下,我國綠色債券的發展,仍需要監管進一步優化投資配套機制。

一方面,我們可以在税收、費用補貼等方面進一步為綠色債券市場發展提供財政支持,降低發行人的綜合發行成本。例如此前央行將綠色金融債納入貨幣政策操作的合格抵押品範圍等政策。

植信投資研究院高級宏觀研究員王好提出,可以借鑑此前“碳減排支持工具”的操作方式,貨幣當局可以利用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為銀行類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並規定專款專用於購買綠色信用債券,以實現政策直達。

吳琦也對此提出相應的建議。吳琦指出,下一步,可以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綠色債券政策體系,完善界定標準、財税優惠、補貼支持、信息披露和政府擔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加強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之間的有效對接與協調聯動,加強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協調配合,從頂層設計角度構建政府主導的綠色債券政策體系。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温彬也提到,可以推出對綠色債券在減税、補貼、貼息等方面優惠政策,發展綠色債券擔保基金,降低綠色債券發行利率等來推動綠色債券發展。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借鑑國外的實踐經驗,將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進行對接,更有利於提高國際投資者的參與度。同時擴大開放,進一步打通國外資本進入國內綠色債券市場的通道,為社會資本和國外資本參與綠色投資創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場環境。

郭海飛談道,“我們國內的綠色債券發行標準和門檻實際比國際更高。國內的綠色債券市場與國際接軌,也需要研究國際綠色債券的發行標準、流程和模式,但不能生搬硬套,可以借鑑採納國際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的靈活使用方式,但也要注意加強後期的信息披露和跟蹤監管”。

北京商報記者 董亮 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