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互聯網消費貸需“加把火”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彭揚 趙白執南)監管部門近期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重拳整治互聯網消費貸領域的亂象。業內人士認為,規範互聯網消費貸需在規範引流平台和金融機構營銷、提高中小銀行風控能力、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多方面“加把火”。

規範互聯網消費貸需“加把火”

  (圖片説明)資料圖片 新華社發

  首先,目前監管部門出台的文件主要針對聯合貸款、金融機構、小貸公司等。實際上,對與金融機構等合作引流的互聯網平台也應儘快納入監管框架,細化對引流平台合作產品的要求。同時,需加強監管協調。另外,考慮到近年來居民槓桿率不斷攀升,負債過多易引發金融風險,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考慮擴大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權限。

  其次,應加強對金融產品營銷的監管,避免過度誘導年輕人超前消費。部分機構在做貸款產品營銷時,過分突出“低利率”“該買就買”,助長了衝動消費和超前消費,使得消費者容易陷入債務泥淖,也可能引發多頭借貸導致的共債風險。所以,應及時規範金融機構營銷行為,遏制誘導超前消費的過度宣傳勢頭。

  再次,互聯網消費貸火爆,與中小銀行等機構的“資產荒”不無關係。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讓部分對互聯網貸款業務依賴程度較高的中小銀行面臨業務調整,但如果調整不恰當,部分中小銀行可能面臨更高的風險。這需要監管部門高度警惕,注重強化中小銀行風控能力建設。

  最後,應持續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消費者教育。近期新網銀行事件暴露出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中的一些漏洞,金融機構應進一步做好貸前調查,完善催收管理流程,規範消費者承擔的費率、利率等融資綜合成本等。此外,加強消費者教育,尤其是針對互聯網消費貸需求較為集中的羣體,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做好貸款相關政策知識的普及,避免更多消費者落入“陷阱”。

  總之,規範互聯網消費貸並非一朝一夕可成,需要久久為功。此前有多項規則出台,未來需要觀察政策落地情況,及時處置出現的新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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