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農商銀行被罰110萬:超授信額度放貸等
中新經緯11月14日電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14日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存在超授信額度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浙江桐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桐鄉農商銀行”)被罰款110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截圖
據文號為嘉金罰決字〔2023〕4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桐鄉農商銀行、時任桐鄉農商銀行河山支行行長金燕虹、時任桐鄉農商銀行永越支行行長金偉凡存在三項違法違規行為。分別為:超授信額度發放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房;超審批權限用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分別對桐鄉農商銀行處以罰款110萬元,對金燕虹、金偉凡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企業官網,桐鄉農商銀行於2004年12月9日創立,2005年2月21日掛牌成立,2016年3月10日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目前,全行下轄16個支行和1個營業部,營業網點總數達59個。(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