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做雞十年”上徵信,追責問責不能止於道歉!
暫停權限!嚴肅整改!
5月26日,“專業做雞十年”上市民徵信報告一事,有了最新進展: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公告,針對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徵信報告出現侮辱性字眼”問題,決定從即日起暫停其徵信系統查詢權限,責成其內部整改。
事情並不複雜:2018年4月,房女士和晉商消費金融分支機構有一筆個人消費貸款合同,2020年因為疫情原因,房女士提出了延期還款,雙方有了糾紛,該公司為催繳貸款,在上傳徵信信息時,擅自在工作單位一欄填寫了“專業做雞十年”的詆譭性內容。
5月25日晚,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佈聲明,因審核把關不嚴,給房女士帶來諸多困擾,為此鄭重致歉。
如此明顯侮辱人格的信息,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個人徵信報告,且長達數年,恐怕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聽説。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深夜致歉,也似乎並沒有打消網友們的疑慮——
報告是誰填寫的?究竟是誰負責審核?是否存在利益勾兑?房女士的遭遇是否為個案?涉事金融公司為了催貸,還有哪些抹黑他人的違規操作?老百姓視為重要依據的徵信報告,在金融機構那裏竟然可以這麼輕易被修改,這代表了什麼?
“專業做雞十年”,讓房女士的人格“很受傷”。欠債還錢是一回事,污名化借貸者是另一回事。以這樣形同市井罵街式的污穢言辭來描述一位女士的職業信息,不僅有違基本的社會文明風尚和公序良俗,在道德上極為不堪,在法律上,也有侵犯他人名譽權、榮譽權、侮辱人格之嫌。
我國民法典人格權編中明確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律師表示,個人徵信報告出現侮辱人的字眼,已經嚴重侵害了房女士的名譽權,主要責任在信息上傳者(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但徵信機構(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也有審核責任。當事人可就名譽權受到侵害等向法院提起訴訟。
“專業做雞十年”,讓徵信報告的社會公信力“很受傷”。個人徵信報告,記錄了包括個人基本信息、信貸信息、非銀行信息等重要信息,這些信息會影響到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借貸行為,稱得上是一個人的“經濟身份證”,重要性不言而喻。
《徵信業管理條例》明確,“從事徵信業務及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這意味着,不僅所採集、保存的信息必須保證真實、客觀、準確,徵信活動本身也必須嚴格遵守誠信原則,而不是徵信機構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尤其是出現如此赤裸裸的侮辱表述。試問,如果有關征信機構連自身的信用都無法保證,對用户信息隨意任性篡改,那麼其所提供的市民個人徵信報告又談何信用?諸如欠款、還貸等信息,又拿什麼讓人相信?
“專業做雞十年”,揭開了徵信管理的缺漏。倍感荒唐之餘,很多人表示細思極恐,想要去查一查自己的徵信報告。近年來,個人信用無故“被不良”的現象頻頻發生。一項在線調查顯示,83.9%的人表示最擔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列入“黑名單”。凡此種種,確實暴露出金融機構在個人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個人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等問題。
拿這起事件來説,中國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徵信管理科科長受訪時表示,央行徵信系統是一個平台,數據都是由相關金融接入機構傳送,誰傳送誰負法律責任。這也給主管部門提了個醒,不能單依靠金融機構的自主自覺,也要加強監管和審核,出台更加細緻、執行性更強的規定,提高金融機構的違法違規成本,加快金融徵信制度機制的迭代升級。既要保證逾期、拖欠等信息及時準確地上傳,也要依法保護公民包括名譽權在內的一切合法權益。
“專業做雞十年”上徵信,追責問責不能一刪了之,更不能止於道歉。完善機制,依法監管,確保讓徵信報告中的每一個字都有據可查,應該是本次鬧劇帶來的更深一度反思。
作者|劉丹
來源|法治日報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