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交易“鬆綁” 電量規模同比翻番
3月3日,從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獲悉,今年新疆新能源市場化交易再“鬆綁”,解除了成交電量中新能源佔比不超13%的限制,即客户購買新能源電力,不再需要與火電打捆配比,可以實現全“綠”電消費。
自“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提出,新疆加快探索市場化方式促進新能源消納,出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電力直接交易實施方案》等相關政策,提升新能源企業參與市場的積極性,引導更多市場主體參與新能源市場化交易。
目前新疆2021年首批電力市場化交易已經實施,234家電力客户、35家售電公司和486家發電企業參與交易,成交電量419億千瓦時。受此措施影響,今年新疆電力首批直接交易中新能源電量達9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7%,新能源佔首批成交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規模創歷史新高。今年前兩個月,有16家電力客户全部用上新能源,市場交易電量逾100億千瓦時,已經超過2020年全年新能源電量交易規模。
據交易中心交易部疆內交易組織專責易炳星介紹,以前新能源作為稀缺資源,只能與火電打捆參與交易,以避免分配不均。經過“十三五”的快速發展,至2020年末,新疆新能源裝機3561萬千瓦、年發電量585億千瓦時,規模連續5年持續擴大。而且各市場主體購買新能源電量訴求日益強烈,新能源已經具備獨立參與市場化交易的條件。
2016年3月交易中心成立以來,不斷創新市場化交易品種,推動各類型新能源替代交易,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完成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實現電力市場化交易全准入,全力促進新能源消納。
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交易中心累計組織169批次電力市場化交易,其中新能源替代交易21批次535億千瓦時,2600家各類市場主體從中受益,極大地促進了新能源的發展和消納。(胡培根)(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