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信證券董事長被限制高消費 不準乘坐飛機軟卧!竟因一起14萬塊民事糾紛

由 湯生 發佈於 財經

  總資產近萬億、年盈利超百億的龍頭券商及其掌舵人,因為一場涉及標的10多萬的糾紛,被下達了《限制消費令》,這背後到底有何隱情?

  天眼查信息顯示,5月13日,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針對中信證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張佑君發佈了《限制消費令》,要求其不允許乘坐高鐵以及飛機、列車軟卧、輪船等二等以上座位,不允許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進行高消費,不允許旅遊、度假等就九大限制。這着實讓市場感到意外。

  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該案件與中信證券落實反洗錢要求有關。數年前,由於投資者餘國菁利用他人身份證在中信證券開立證券賬户,違反了反洗錢要求,多次溝通無果後,其資金賬户被凍結。由於餘國菁本人為中國台灣居民,在資金確權後,卻沒有大陸賬户,因此轉賬環節有所停滯。

  對於中信證券來説,該案件的整體標的為0,意味着案件不涉及中信證券資產;與此同時,涉及客户標的資產為13.98萬元。有券商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分析,在證券行業加強文化建設的大背景下,中信證券大概率不會“有意為之”,案件執行過程中或有溝通不暢的成分。

  記者通過公開信息查詢到,餘國菁與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國泰君安證券等多個機構的支行均有類似糾紛,且國泰君安相關營業部法定代表人日前亦被下達了《限制消費令》,但不能確定與該案相關。

  龍頭券商掌舵人被限制高消費

  在大家的普遍認知中,只有“老賴”才能被法院限制消費,證券業龍頭被下達限消令,引發行業關注。

  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下達的《限制消費令》顯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限制中信證券及其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張佑君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主要限制9方面的消費,主要為不允許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座位,不允許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進行高消費,不允許旅遊、度假,不允許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等。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上述行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中信證券為中國證券業龍頭券商,2020年一季度末總資產已接近萬億元,去年全年淨利潤達122億元之多,且合規經營是各大金融機構得以立足的底線,何至於“拒絕履行給付義務”?

  先來看糾紛因何而產生?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2018年4月6日,餘國菁與中信證券因證券投資基金權利確認糾紛案,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裁決。原告餘國菁訴稱,2002年左右,他以餘崞清的名義在中信證券辦理了證券基金賬户,因該身份證無法升級為第二代身份證,而且該身份證也於2010年遺失,但餘國菁在辦理的時候,相關申請為其親自簽署,也知曉該賬户的密碼。

  餘國菁認為,雖然其以他人名義辦理賬户的行為不妥,但其辦理的賬户及賬户內資金應歸他本人所有,這也是他的主要訴求。由於本案屬於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一審法院判決該案移送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此後,該案件審理結果未予公開。

  從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下達的《限制消費令》來判斷,法院支持了餘國菁的訴求。

  案件與落實反洗錢要求有關

  到底為何會至於“中信證券被限制消費”的地步呢?很明顯,這對中信證券來説是非常不值當也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就在去年年底,張佑君在接受記者專訪時曾表示,對證券業來説,應該把文化建設放到與經營管理、業務發展並重的位置來看待。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和金融開放帶來的外部衝擊,證券公司更應向下紮根,從良好的企業文化中汲取養分,扎牢發展基礎。

  15日晚間,券商中國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中信證券在執行反洗錢法規定的過程中,發現餘國菁的賬户不符合身份認定的相關規定,溝通無果後對該操作賬户進行了凍結。

  賬户被凍結之後,餘國菁需要做的事情是對該賬户進行確權,確權之後中信證券會將賬户內資金劃轉於他。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據我所知,中信證券一直在配合他進行後續確權以及資金劃轉工作,之前已完成確權,但是由於該投資者沒有內地賬户,目前在該如何轉帳的環節有所停滯。”據悉,中信證券對於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下達《限制消費令》,提前並不知曉。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各大金融機構都在努力落實央行反洗錢法的要求,加強對身份信息存疑客户的監控和管理。對於券商來説,落實反洗錢要求是一項非常嚴格細緻的工作,稍有不慎就會被監管處罰,過往監管罰單也在對券商進行警醒,絲毫不敢懈怠。

  記者瞭解到,對於中信證券來説,該案件的整體標的為0,意味着案件不涉及中信證券資產;與此同時,該案件涉及客户標的資產為13.98萬元。

  有律師對記者表示,中信證券可以將涉及的賬户資產轉到法院共用賬户。

  多家金融機構均涉相同訴訟

  通過公開信息查閲,餘國菁不僅與中信證券有相關民事訴訟,還與多家銀行和其他證券機構有類似糾紛。

  記者從天眼查查詢到,2018年4月份以來,餘國菁作為原告/上訴人,陸續與招商銀行深圳深紡大廈支行、國泰君安證券深圳華強北路證券營業部、中信銀行深圳深南支行、建設銀行深圳八卦嶺支行因存在儲蓄合同糾紛開庭,前海合作區法院審理內容未予公開。

  其中,國泰君安證券深圳華強北路證券營業部亦於日前收到了《限制消費令》,但並未公佈具體原因,不能確定是否與該案相關。

  餘國菁與銀行的儲蓄合同糾紛和證券機構大體一致,區別在於在銀行辦理的是銀行卡,在證券機構開立的是證券基金賬户。

  就以餘國菁與招商銀行深圳深紡大廈支行因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據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裁定,2002年左右,餘國菁以餘崞清的名義在招商銀行上述支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因該身份證無法升級為第二代身份證,而且該身份證也於2010年遺失,但餘國菁在辦卡的時候,相關申請材料為其親自簽署,也知曉該銀行的密碼。餘國菁認為,雖然以他人名義辦卡的行為不妥,但他辦理的銀行卡及卡內資金應歸其所有。由於本案屬於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故移送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

  值得一提的是,裁判文書網顯示,“餘國菁”曾因詐騙罪入獄服刑,亦為中國台灣居民,但出生日期與上文餘國菁不同,不能確認二人為同一人。

  資深券商分析人士王驥躍表示,易會滿主席提出要共同捍衞法制尊嚴,每一位資本市場的參與者,都應該自覺爭當新證券法的宣傳者、踐行者、守護者,共同捍衞法制的尊嚴、規則的權威,共同努力打造一個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而捍衞法制尊嚴,最重要的是要有敬畏法制的意識,並不限於證券法。

文章來源: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