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保薦代表人的自律管理,促進保薦代表人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不斷提升專業能力水平和執業質量,協會根據《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規則》建立保薦代表人名單分類機制,公佈“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A(綜合執業信息)”、“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B(機構驗證類)”、“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
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A(綜合執業信息)為全體保薦代表人綜合執業信息名單,根據是否存在效力期限內不良誠信信息及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結果是否達到基本要求,分類公示全體保薦代表人執業信息。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B(機構驗證類)為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結果未達到基本要求、所在機構驗證其專業能力的保薦代表人名單,公示相關保薦代表人專業能力水平驗證材料情況、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成績分數段及執業信息。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為最近三年內受過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行業自律組織紀律處分或自律管理措施的保薦代表人名單,公示相關保薦代表人處罰處分信息及執業信息。
根據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A(綜合執業信息),截至目前,保薦代表人共5901人,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佔比79.38%,具有5年以上從業經歷的佔比75.74%,保薦過3個以上保薦項目(已發行)的佔比25.61%,無不良誠信信息的佔比98.10%,整體呈現出高學歷、專業化的特徵。
協會通過建立保薦代表人名單分類機制,促進保薦機構加強保薦代表人管理,嚴控保薦業務風險,提升保薦業務質量;引導保薦代表人自發形成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內生動力和自我約束力,不斷提升道德水平和專業能力;強化保薦代表人執業行為的社會監督,推動形成對保薦代表人的誠信約束、道德約束、聲譽約束、市場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