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支出在不同版本呈現不一致、最主要客户收入和供應商採購額前後矛盾,航亞科技的種種財務異常仍值得警惕。
本刊特約作者 鍾禾/文
日前,無錫航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航亞科技”,688510.SH)科創板IPO通過註冊即將上市發行。雖然疫情影響了公司海外收入,依靠激增的關聯交易,公司營收和淨利潤繼續保持增長。
航亞科技最主要的收入是出口航空發動機葉片。由於疫情影響,公司出口業務受到嚴重影響。此時,公司另一塊收入-技術開發收入開始激增,而這塊目前毛利率最高的業務主要客户來自關聯方。
能夠登陸科創板,科創屬性十分重要,曾經是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航亞科技在轉身投向科創板後,研發投入意外增加了。不僅如此,公司主要客户收入和供應商採購金額也是前後矛盾、亂象頻生,航亞科技能否保證財務真實性呢?
關聯方催肥的業績
航亞科技主要從事航空發動機關鍵零部件及醫療骨科植入鍛件的研發、生產及銷售,公司主要產品是航空渦扇發動機壓氣機葉片和技術開發收入,其他營收佔比較少,其中葉片又是重中之重,2018年和2019年營收佔比都接近60%,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也正是葉片業務的高增長,航亞科技營收接連突破,盈利也扭轉虧損開始大踏步前進。2015年時公司營收不過1510萬元,虧損卻高達1846萬元;2017年公司收入接近億元達到9755萬元,但依然虧損近800萬元。
2018年之後情況開始不一樣。2018年和2019年,航亞科技實現營收1.61億元和2.58億元,同比增速在60%左右;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399萬元和4219萬元,同比增速分別為4.2倍和2.02倍。
在營收構成中,2016年葉片才開始貢獻規模營收。2017年,航亞科技葉片收入實現4049萬元,已經是公司第一大收入來源了。2018年和2019年,公司葉片收入分別為9488萬元和1.51億元,營收佔比已經接近六成。
航亞科技的葉片主要出口國外。由於疫情,公司出口業務受到明顯影響。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葉片收入為7817萬元,營收佔比降至35.43%。
雖然葉片收入明顯下降,2020年前三季度航亞科技實現營收2.21億元,同比增長8.23%;歸母淨利潤3944萬元,增長了14.48%。
技術開發收入的大幅飆升是航亞科技得以持續增長的關鍵。2020年前三季度,航亞科技實現技術開發收入7920萬元,而在此前的2017-2019年公司此項業務的收入分別為3851萬元、3797萬元和4432萬元。
也就是説,之前幾年,航亞科技的技術開發收入基本穩定在4000萬元左右,而2020年上半年公司該塊業務就已經實現4111萬元收入,基本追平前幾年的全年水平,三季度更是近乎翻倍增長至近8000萬元。
技術開發收入不僅僅是收入增速快而且毛利率高。2020年前三季度,航亞科技此項業務的毛利率為51.57%,較前兩年提高了約10個百分點,2017-2019年公司該項業務的毛利率分別為52.74%、41.51%和42.81%。
航亞科技的技術開發業務主要是為國內外知名發動機製造廠商提供特型產品試製、量產驗證等技術開發服務,關聯方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航發集團”)下屬科研院所工廠貢獻了航亞科技絕大多數技術開發收入。航發集團在2017年10月出資5000萬元獲得航亞科技2000萬股,佔本次公開發行前的10.32%的股本,由此構成關聯關係。
在航發集團入股的2017年,航亞科技收入暴增、大幅減少了虧損。
2017-2019年,航發集團下屬科研院所工廠為航亞科技分別貢獻了3106萬元、3391萬元和4088萬元收入,佔技術開發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0.66%、89.3%和92.24%。2020年上半年貢獻3894萬元,佔比進一步提升至94.73%。
航亞科技的招股意向書顯示,2017-2019年、2020年上半年,公司來自航發集團的銷售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9.22%、25.83%、26.12%及47.58%。正是在激增的高毛利率關聯交易下,航亞科技才保住了營收和淨利潤繼續雙增長的喜人場景。
作為一家科創板上市公司,科創屬性成色是否充足是一大硬性要求。在監管部分列出的三項常規指標中,航亞科技看似滿足了其中部分要求,但卻難逃注水的嫌疑。
研發投入雙版本差距大
根據相關規定,申請科創板上市,須符合“3+5”評價標準。3項常規要求是: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6000萬元以上;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5項以上;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達到20%,或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達到3億元。5項例外則主要是指支持國家戰略、關鍵核心技術、科創能力突出等特點的企業。
在最初即2020年5月遞交上市申報稿時,由於公司發明專利只有4項,航亞科技並沒有滿足科創板的3項常規要求,公司是以符合“獨立或者牽頭承擔與主營業務和核心技術相關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的條件而遞交招股申請的。
半年後更新的招股意向書顯示,此時航亞科技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達到7項,已經滿足科創屬性的3項常規要求。
結果是航亞科技研發投入的加大。2017-2019年,公司研發投入分別為1454萬元、2243萬元和3073萬元,佔營收的比例分別為14.91%、13.89%和11.93%。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研發投入為2408萬元,研發佔比為10.91%,繼續保持在兩位數以上的高位。
在遞交科創板上市申請前,航亞科技曾掛牌新三板,彼時公司披露的研發投入則是另外一回事。
航亞科技在新三板公佈的年報顯示,2017年和2018年,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1346萬元和1837萬元,而且公司開發支出為零,因此航亞科技並沒有資本化部分研發費用,上述研發費用是公司的全部研發支出。
不難發現,與新三板年報披露的研發投入相比,在科創板招股意向書中航亞科技2017年和2018年的研發投入分別多出了109萬元和405萬元,其中2018年差距較大。
上市招股書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如果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相關責任人要承擔法律責任。
那麼航亞科技先後公佈的研發投入前後不一、自相矛盾,是否虛增了公司的研發呢?公司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的研發投入是否具有真實性也許就要打上問號了。
出現混亂的不僅僅是研發投入,與新三板年報相比,航亞科技招股意向書披露的主要客户和供應商同樣有所出入,這樣一份招股書的真實性還剩下多少?
矛盾的供應商和客户
如前所述,關聯方航發集團是航亞科技重要的客户。招股意向書顯示,2017-2018年,航亞科技從航發集團下屬科研院所工廠分別獲得了3826萬元和4171萬元的收入,是公司當年第一大和第二大客户,佔比分別為39.32%和26.1%。
在航亞科技新三板年報中公司來自航發集團的收入則並非如此。2017年,航發集團下屬子公司-中國航發商用航空發動機有限責任公司為航亞科技貢獻了2617萬元收入。
2017年年報中,航亞科技主要客户中出現的是航發集團下屬公司,由於沒有確定是單獨計算客户還是分別計算,航亞科技是否還從航發集團其他下屬公司獲得收入不得而知。
2018年航亞科技年報顯示,公司從航發集團獲得了3720萬元的收入,這與公司招股書中披露的近4200萬元明顯有着不小的差異。都是航亞科技公佈的同一家主要客户銷售收入,451萬元的收入差異該如何對投資者解釋呢?
除了航發集團外,來自主要客户之一的青島中科國晟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也有着顯著的不一致。航亞科技招股意向書顯示,2018年公司來自該客户的收入為475萬元,新三板年報中則是603萬元。
如果主要客户全部不一致可能存在會計調整的可能,但其他主要客户卻基本一致。法國賽峯集團是航亞科技的另一主要大客户,根據科創板招股書,2017年和2018年分別為公司貢獻了3671萬元和8949萬元的收入,是公司第二大和第一大客户,佔比達37.73%和56%。
航亞科技新三板的年報顯示,2017年和2018年,賽峯集團分別貢獻營收3667萬元和8970萬元,招股書和年報披露的營收基本一致。不僅如此,以2018年為例,另外兩家主要客户-山東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新宇航空製造(蘇州)有限公司貢獻的收入也基本一致。
部分客户一致、部分客户懸殊的情況在主要供應商名單也出現了。招股意向書顯示,2018年,維斯伯·蒂鋭(北京)金屬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供應商,獲得採購額1700萬元;在航亞科技2018年年報中採購額則是2335萬元。
2017年和2018年,採購金額前後矛盾在其他供應商上也有體現,比如招股意向書中,無錫市泛亞精工有限公司是航亞科技2017年第五大供應商,採購額為212萬元,但公司新三板年報顯示,該供應商獲得的採購金額為562萬元,兩者相差了一倍有餘。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除了與存貨相連,採購金額與銷售成本也息息相關。主要供應商採購額的數據懸殊,航亞科技還能保證公司銷售成本的真實性嗎?無法説清成本和主要客户收入,公司淨利潤的真實性該如何向投資者保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