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3項重點政策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日前,國家發改委印發通知,在堅持煤炭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並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促進煤、電價格通過市場化方式有效傳導。

  《通知》明確了三項重點政策措施。

  一是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從多年市場運行情況看,近期階段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下水煤中長期交易價格每噸570至770元較為合理。綜合考慮合理流通費用、生產成本等因素,相應明確了煤炭重點調出地區,即晉陝蒙三省區出礦環節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方面綜合採取措施,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

  二是完善煤、電價格傳導機制。引導煤、電價格主要通過中長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在合理區間內運行時,燃煤發電企業可在現行機制下,通過市場化方式充分傳導燃料成本變化,鼓勵在電力中長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設置上網電價與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掛鈎的條款,有效實現煤、電價格傳導。

  三是健全煤炭價格調控機制。提升供需調節能力,保障煤炭產能合理充裕。強化市場預期管理,煤炭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充分運用《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導煤炭價格迴歸。加強市場監管,嚴禁對合理區間內運行的煤、電價格進行不當干預,加強煤、電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強化期現貨市場聯動監管和反壟斷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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