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陷擔保局苦償28億,誰在背後掏空豫金剛石?

頻陷擔保局苦償28億,誰在背後掏空豫金剛石?

監管之劍落下,昔日“人造鑽石大王”豫金剛石,正在加速墜落。

5月8日,豫金剛石公告稱,因公司存在多項違規,公司於5月7日收到深交所發佈的《關於對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經查明,豫金剛石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1、業績預告、業績快報披露不準確;2、違規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對此,深交所對豫金剛石給予公開譴責處分,對豫金剛石董事長郭留希、總經理劉永奇、財務總監劉國炎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此外,深交所對豫金剛石時任財務總監張超偉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自業績大變臉戲碼上演之後,豫金剛石的財務問題愈發撲朔迷離。

4月30日,豫金剛石發佈2019年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令投資人大跌眼鏡。

財報年報顯示,2019年,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55億元,同比下降22.96%,淨利潤虧損51.97億元,同比暴跌5493.97%;2020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1.04億元,同比下降60.9%,實現歸母淨利潤-5283.6萬元,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同比下降255.68%。

2019年年報指出,僅預計負債一項,豫金剛石便計提27.9億元。

時代週報記者發現,多數預計負債並非上市公司直接資金需求導致,多數資金並未流向上市公司。計提預計負債的29個項目中,24項均為被擔保方違約,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所致。

上述人士還透露,公司法人及實控人郭留希否認此類事項與其有關,並且郭留希已向公司出具承諾書,承諾對此類事項不知情。

據瞭解,郭留希確認合同上所籤法人字跡確為其本人字跡,但其同時表示並非為其本人所籤。

“郭留希懷疑是有人套打他的簽字。”上述人士對記者説。

不過,資金流向似乎暗示着這一切或與郭留希有關。

時代週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借款主體為上市公司的項目中,部分資金流向郭留希或其關聯企業,而沒有還款的被擔保方與郭留希則有着剪不清理還亂的聯繫。

“我們實施了檢查憑證、函證、訪談等程序。仍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消除我們對管理層關聯方關係識別的疑慮。”在對公司2019年年度審計報告給出非標意見中,豫金剛石年報審計機構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指出,“無法判斷豫金剛石關聯方關係和關聯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為大股東埋單的冤大頭

2010年,豫金剛石登陸A股市場。這家企業法人為郭留希。

郭留希通過個人持股及河南華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實際共持有豫金剛石23.91%的股份,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上市至今,豫金剛石累計實現利潤11.28億元,而近52億元的虧損,是其上市以來實現利潤的4.6倍,同時也超過其市值。

截至2020年5月10日午間收盤,豫金剛石報2.1元,總市值僅25.932億元。

頻陷擔保局苦償28億,誰在背後掏空豫金剛石?

此前,針對公司大規模虧損一事,深交所曾向豫金剛石下發關注函。

4月7日,豫金剛石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披露涉訴事項,並公佈涉訴事項中的具體資金流向。

在上市公司計提預計負債的項目中,有5項直接為郭留希或河南華晶擔保,但郭或河南華晶均未還付足額欠款,甚至零還款。

2017年5月5日,河南華晶因融資需求,將其持有的約1.85億股股票收益權售予山西證券,同時,河南華晶亦將上述股份質押給山西證券,雙方約定,屆滿之後河南華晶需要回購上述股份。

不過,公司回覆函顯示,河南華晶後來並未支付錢款用於回購這部分股票。

回覆函顯示,2020年初,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令河南華晶向原告支付股票收益權回購價款、違約金等事項共計6.21億元,同時,判令鄭州高新科技企業加速器開發有限公司、郭留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上市公司則要承擔差額補足責任。

其中,上市公司承擔差額補足責任的依據是,2018年8月6日,上市公司向山西證券出具《承諾函》,承諾當河南華晶未履行上述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也未履行保證責任的情況下,山西證券有權要求上市公司補足鄭州加速器保證責任中的不足部分。

有趣的是,儘管上市公司承擔的是差額補足責任,但公司為此已全額計提這筆負債,共計約6.21億元。

這意味着,河南華晶、鄭州加速器以及郭留希不出一分錢。

時代週報記者查詢工商資料獲悉,鄭州加速器早年是河南華晶的子公司。2016年7月,河南華晶將鄭州加速器的股權轉讓給共青城千迪投資管理合夥企業。

實際上,這兩家公司的法人均是郭留希,儘管鄭州加速器已轉讓至千迪投資,但兩家公司是否均受郭留希控制暫無從得知。

針對該事項,豫金剛石在回覆函中表示,暫時無法判斷是否存在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以及無法判斷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擔保。

此外,回覆函顯示,2017年7月12日,浙銀信和與河南華晶簽署《共青城千博投資管理合夥企業之差額補足及收購協議》,約定對於浙銀信和在合夥協議項下獲得的門檻收益及出資款的返還,河南華晶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同日,鄭州華晶、郭留希與浙銀信和簽署《保證合同》。後因河南華晶未及時足額支付轉讓價款,鄭州華晶、郭留希未按約定承擔清償責任,浙銀信和提起訴訟。

儘管還未有審判結果,但豫金剛石已經為此計提1.39億元的預計負債。

另一方面,郭留希的個人民間借款,似乎也要由上市公司埋單。

回覆函顯示,郭留希曾向張志軍、田園園借款共計8000萬元,上市公司為其擔保,但郭留希僅部分還款,豫金剛石因此計提約7200餘萬元預計負債。

上述兩項個人借貸,月息均為2%,年息24%。

對於此類預計負債計提的原因,上市公司在年報中稱,公司是基於謹慎原則。

但這一説法,並未得到公司獨立董事尹效華的認可。

尹效華在獨立董事聲明中表示,公司有謹慎性原則濫用的嫌疑,計提預計負債金額巨大,且恰當性理由不充分。

隱匿的關聯關係

豫金剛石公佈的計提預計負債事項中,有3筆資金的借款方並非大股東河南華晶或郭留希,資金最終流向河南華晶。不過,無論是借款方或是大股東、郭留希,最終無一方按期還款,上市公司為此計提預計負債4.67億元。

2017年10月13日,鄭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向鄭州經久商貿有限公司借款8900萬元,上市公司和郭留希為這筆借款擔保。

僅看股權關係,作為借款方和被擔保方的鄭州晨曦家,似乎與河南華晶並無聯繫。

但按照豫金剛石在回覆函中的説法,最終這筆共計8900萬元的借款,其中有5298.53萬元流向河南華晶。

剩餘部分資金,流向康兆豫和任建鳳二人,為此,公司計提5927.51萬元預計負債。

其中,東恆康泰、百元鑫茂兩家公司的法人均為郭留希,清泓逸景、嘉達百匯兩家公司的法人即為前文提到過的康兆豫。前述郭留希向張志軍的借款最終流向便是清泓逸景。

囿於各種原因,時代週報記者暫時無法證實康兆豫、馮磊、郭留希等人之間的關係。

令人生疑的事項,非此一例。

2017年11月15日和11月16日,鄭州元化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與河南聯創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鄭州木之秀商貿有限公司借出1億元,合計2億元,豫金剛石和郭留希,則分別為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然而,時代週報記者查閲回覆函發現,這筆錢其實流向河南世紀天緣生態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華晶。

而且,借款到期後,木之秀並未足額還款付息。

作為擔保方,豫金剛石為此計提2.42億元。

郭留希曾是世紀天緣的股東,不過,2019年10月14日,郭留希退出世紀天緣。

另一事項同樣與鄭州木之秀有關。

回覆函顯示,2018年1月8日,鄭州市聯創融久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最高額流動資金借款合同》,聯創小貸向鄭州木之秀出借13750萬元,但資金最終流向康兆豫、馮磊、郭留希、朱建傑等人。

由於上市公司為此借款擔保,而計提1.66億元預計負債。

弔詭的借款去向

除被擔保方資金去向迷離,豫金剛石自身借款去向也頗為弔詭。

2017年12月13日,豫金剛石向牛銀萍借款5000萬元,河南華晶和郭留希為這筆借貸擔保。

但是,從公司回覆函中可以看出,這筆資金最終流向河南華晶,目前仍有2000萬元本金未還,上市公司為此計提2815.19萬元預計負債。

對此,豫金剛石在回覆函中表示,截至目前,不存在控股股東或實控人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5月6日,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成都分所主任畢英鷙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需要審核上市公司與股東河南華晶之間的關聯交易是否嚴格履行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的內部審議決策程序,是否就關聯交易進行了完整、及時、準確的披露。

“這件事沒有經過內部審議,公司直至收到法律文書時才知道有這回事,文書上寫的,借錢的是公司,但這筆錢是直接打給河南華晶。”前述公司人士對記者説,“在披露的訴訟事項中,除了華晶精密相關事項經過內部審議外,其餘都沒有經過內部審議。”

弔詭的事不限於此。

回覆函顯示,在另一筆計提預計負債項目中,2018年12月27日,農投金控向鄭州華晶出借1.35億元,而這筆錢最終流向河南廉之久貿易有限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廉之久經營範圍包括超硬材料及製品、光伏發電設備及配件、硅料硅片、第一、二、三類醫療器械、紙製品、金屬製品等。

公司股東僅有兩人,分別為劉春雷、周楓證,二人相關企業均只有廉之久一家公司,廉之久亦無任何關聯企業,社保繳納人數為0人。

工商信息顯示,廉之久註冊地址為鄭州市二七區長江東路66號天地惠城1號樓2單元602室。

記者調查發現,該地點實際位於居民樓中。從門口向內看,室內沒有傢俱,僅有一個酒架,放着白酒和紅酒。

頻陷擔保局苦償28億,誰在背後掏空豫金剛石?
頻陷擔保局苦償28億,誰在背後掏空豫金剛石?

時代週報記者查詢工商資料發現,工商登記中的聯繫電話與廉之久相同的企業高達130家,涵蓋建築、服裝、百貨、軟件信息、商務服務等多個行業,其中,只有8家有社保繳納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130家企業,儘管聯繫電話相同,但無一家法人重複。

“基本可以確定廉之久是空殼公司。”畢英鷙對時代週報記者分析道。

畢英鷙還指出,實踐中,確實存在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使用其親屬名義註冊一些空殼公司,並開立銀行賬户,這類公司幾乎沒有正常的業務,其存在的價值,就是在虛構經濟業務造假過程中扮演客户或供應商的角色。“豫金剛石與河南廉之久之間的關係,還需要進一步核查才能確定。”

如果廉之久的確為空殼公司,那麼誰是幕後操控者?其目的又是為何?

重重迷霧之中,豫金剛石將何去何從?時代週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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