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調查、審理終結 市值縮水近九成

新京報訊(記者 王卡拉)5月15日,康美藥業發佈公告,公司已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康美藥業財務造假一案調查、審理終結。期間,康美藥業董秘邱錫偉提出聽證要求,並於4月22日在聽證會上提出申辯,但訴求被駁回。最終,中國證監會維持此前對康美藥業的違法事實認定及對涉事高管的處罰。

“康美藥業”變更為“ST康美”

儘管再一次發佈利空公告,但ST康美股價卻在今日開盤時一字漲停,截至午間收盤,股價為2.82元/股。與立案調查前的千億市值相比,5月15日,康美藥業總市值只有140.3億元,縮水近90%。

康美藥業成立於1997年,產品以中藥飲片為主,長期處於行業龍頭地位,產銷規模排名第一。2001年上市後,曾是A股的醫藥白馬,市值曾超千億元。2018年起,康美藥業風波不斷,被質疑財務造假及公司實控人操縱股價等。儘管康美藥業一一否認,但2018年12月,中國證監會在日常監管時發現康美藥業財務報告真實性存疑,涉嫌虛假陳述等違法違規,對其立案調查。

2019年4月29日晚間,康美藥業發佈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稱,2018年之前,公司營業收入、營業成本、費用及款項收付方面存在賬實不符的情況,導致2017年財務報表進行重述,修正的財務數據多達14條。2019年5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調查結果顯示,康美藥業披露的2016至2018年財務報告存在重大虛假,包括使用虛假銀行單據虛增存款,通過偽造業務憑證進行收入造假,部分資金轉入關聯方賬户買賣本公司股票。當晚,康美藥業主動申請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康美藥業”變更為“ST康美”。

中國證監會指出,康美藥業《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利息收入及營業利潤;《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半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貨幣資金;《2018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投資性房地產;《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報告》中存在重大遺漏,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上述四大違法事實沒有變化。

高管提出聽證要求後,處罰未變

今年4月22日,應康美藥業高管邱錫偉要求,中國證監會舉行聽證會,聽取邱錫偉及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其他涉事人員也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後又放棄權利。邱錫偉時任康美藥業董事、副總經理、董秘,主管信披事務,其提出,認可應承擔責任,但請求中國證監會依法查明並撤銷認定其為最主要決策者、實施者,請求從輕或減輕處罰。聽證會結束後,中國證監會仍認定邱錫偉是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對其陳述和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最終,中國證監會對康美藥業及涉事高管的處罰不變,責令康美藥業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的罰款;對馬興田、許冬瑾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90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邱錫偉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另有18名涉事人員被給予警告處分及10萬元-25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中國證監會對馬興田、許冬瑾、邱錫偉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莊義清、温少生、馬煥洲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0年第一季度,康美藥業實現營收11.70億元,同比下滑76.1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97億元,同比下滑552.28%。而2019年年報將延期至2020年6月18日發佈,在延期公告中,康美藥業稱,2018年年底以來,針對治理存在的問題,公司進行了全面梳理和整改,採取多種措施盤活資產,拓展收入,回籠資金,降低負債,保持正常生產經營。2020年1月,公司聘任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新的審計機構,因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下屬公司涉及業務範圍廣,覆蓋區域面大,立信的審計任務重、時間緊迫,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財務報表編制未能如期完成,2019年年報將延期披露。

編輯 嶽清秀 校對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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