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證保險的“風頭”過了嗎?當然沒有!
繼2020年,保證保險類業務憑藉“一己之力”登上『A智慧保』2020年保險行業“熱搜”新聞榜後,2021年開年又成為主角。
1月6日,銀保監會消保局發佈了新年第一份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通報,涉及險種還是那個熟悉的“保證保險”,而撞到槍口上的公司,正是財險業的龍頭老大——人保財險。看來,被保證保險業務“拖累”的現實要在2021年重演。
消保局指出,人保財險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主要歸因於2018年3月承保的一批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具體來看:
○ 2018年3月,人保財險總公司授權廣東分公司與某集團簽訂合作協議,約定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為該集團旗下平台的借貸業務提供“合同履約保證保險”保障,投保人為該集團旗下平台借款人,被保險人為資金出借人,保險金額為貸款本金與利息之和。
○ 截至2019年12月底雙方終止業務合作,人保財險累計承保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及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多年期)保單700餘萬筆。
保證保險存三大漏洞
監管要求嚴肅處理
消保局指出,在對投訴進行調查時發現,人保財險存在承保後未及時簽發保險單、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使用已廢止的保險條款等三大問題,漠視並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具體來看,表現為以下方面:
承保後未及時簽發保險單,未發送投保成功短信
在與該集團業務合作中,人保財險業務系統的功能設置為:投保人發起觸發(查詢、下載等)動作,系統中才能生成相應正式的電子保單,即電子保單不觸發、不生成。人保財險在承保後,未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也未向投保人發送投保成功短信。
未嚴格執行備案保險費率
人保財險在承保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及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多年期)中,未對任何單一保單的保險費率進行核定,直接採用該集團對單一客户進行差異定價後推送給人保財險的保險費率數據進行收費、承保。
人保財險未按照向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測算單一保單的保險費率,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
使用已廢止的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
2018年3月,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與該集團簽訂的協議中約定適用條款為《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該條款於2013年12月備案通過。2019年1月,人保財險《借款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備案通過,原《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同時廢止。
但是,2019年2月後,人保財險承保的借款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業務,投保單/保險單所附條款仍為《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涉及保單150餘萬筆,保費收入近4億元。
三大問題,直指人保財險在保證保險業務的承保過程、服務過程等方面還具有多處不完善之處。甚至在合同條款廢止後,還漠視監管規定,繼續承保以獲得保費收益,不僅給消費者,也給行業帶來了巨大風險。
為此,監管表示,將嚴格依法依規對人保財險進行處理。
頻頻“踩雷”又難割捨
信保市場還是一地雞毛
其實,細數在保證保險領域“栽跟頭”的公司,不止人保財險一家。自2016年,隨着P2P接連爆雷,一個又一個隱藏在後面為其承保的保險公司開始走向台前,陷入了“踩雷”的循環中。只不過,作為財險龍頭老大的人保財險,更受行業和市場的關注。
2020年上半年,信用保證保險與人保緊緊聯繫在一起,一度上了“熱搜”。當年年初召開的2019年業績發佈會上,人保集團原董事長公佈了信用保證保險“缺口”後,人保財險的“踩雷”事件開始頻頻出現在大眾視野中。
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人保財險信用保證保險保費收入為48.18億元,較2019年同比下降58.6%,是財險中保費下降最大的一個險種。綜合成本率方面,信用保證保險出現了大幅上升,達138.6%,較2019年同期上升了40.6個百分點。尤其是承保利潤方面,虧損29.48億元,拖累了人保財險的承保利潤。
基於不樂觀的現狀,人保集團總裁發出了“不能貪大求快,過度追求規模”的聲音。這是踩雷後的教訓,更是對行業的警示。
但保證保險市場依舊亂象橫生。
例如,2020年7月,消保局就發佈了一份太平財險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通報,其中指出太平財險上海分公司承保的履約保證保險“變相減額”的違規行為,給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
一邊頻頻“踩雷”,一邊又捨不得放棄,矛盾之中滋生的亂象橫生,令保證保險市場又是一地雞毛。
監管出手整頓
跨過“深坑”仍需再努力
通報中,消保局主要指出了人保財險在承保履約保證保險時出現的相關問題。而這裏所説的履約保證保險,其實也是保證保險類業務其中的一種。
資料顯示,履約保證保險實質上是一種信用保險,多數是基於信任而進行的一種承保。為此,履約保證保險承保的風險具有信用性。所以,我們也可以將它歸於信用保證保險中來解釋。
説起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確實可以算作財產險的一個“熱點”。信用保證保險原本興起的初衷在於促進經濟、保障民生,提供一種信譽兜底的保證功能。隨着互聯網的發展,這一業務一時間興起。後來,逐步演變成財險市場上的一匹“黑馬”。
數據顯示,從2010年至今,財險公司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保費規模從20多億元增至600多億元,十年間增長了30倍。
不過,這匹“黑馬”也出現了“病變”。近年來,隨着P2P業務的各種爆雷,信貸行業出現問題。而為這些信貸公司提供兜底的部分險企也因此接連“踩雷”。為此,從2019年開始,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市場出現轉變。保費增速減緩,甚至有公司開始退出信保業務。
至2020年前三季度,信用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157.22億元,同比增長13.23%;保證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567.12億元,同比下降9.66%。作為財險中為數不多的負增長險種,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在承保方面也露出了缺陷。2020年前三季度信用保險承保虧損12.99億元;保證保險承保虧損達到92.19億元。
伴隨信用保證保險爆雷事件不斷髮生,一些保險公司動輒幾億、十幾億元賠付,有的甚至對保險公司的穩定經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出現了新增股東救場現象,2020年4月,中華財險上海分公司還因信保業務中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被停止信保新業務兩年。
被推到“審判”台前的信保業務,不僅令保險公司又愛又恨,即使是監管也很“頭疼”。為此,為了警示風險,上至銀保監會,下至各地銀保監局紛紛發文警示。2020年9月, 銀保監會還印發了《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後管理操作指引》 “兩個指引”。
且不論信保業務未來出路如何,依照目前監管、公司的態度看,跨過這一“深坑”,或許還需要在規範經營、進一步把控風險、持續完善監管這些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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