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中心適不適合引入酒消費場所?

作為一個有着數千年飲酒史的國家,酒精飲料始終是消費市場中的重頭戲,但很顯然酒消費在購物中心中沒有掀起大的浪潮。隨着近期海倫斯Helen's遞交上市申請,酒消費又重新走回了商業人的視野,在考證之下我們才發現,原來一座清吧已經是半數以上的購物中心的選擇。

酒消費沒有掀起浪潮的原因是什麼?

從根上講,酒消費的兩大基石,社交與休閒是與購物中心不謀而合的。呼朋聚友的小酌怡情,深入肺腑的情感交流,這都與購物中心所渴望達到的狀態是接近的:成為鏈接人與人之間構建情感聯繫的場所。

但酒消費始終沒有在購物中心裏掀起浪潮,究其原因,不外有三:

1)酒消費的高峯時間與購物中心營業時間有錯位;

2)酒消費與其他業態聯動效果預後差,“鄰里關係”不好處;

3)儘管購物中心要發力社交,但仍舊是公共場所,許多業態更需要私密感,酒消費容易破壞私密感。

而以上三點的共同核心,都在直指購物中心營業時間的痛處。酒消費能夠重回商業人的視野,還是在於“夜經濟”概念的提出,這讓營業時間、夜間營業業態、私密感的問題都有了出口。

嘗試着延長營業時間在購物中心並非是新的試水,引入夜間營業業態早在五六年前就已經被嘗試多次,但顯然效果不盡如預期。時至今日,購物中心營業時間延長至零點以後的情況仍然僅在比如情人節、聖誕夜、跨年夜等少數節日進行,受天氣、消費習慣等因素的影響,北方場子裏的夜經濟消費又顯然不如南方的場子。但在競爭激烈的今天,購物中心創新破局明顯要比以往更加緊迫。

酒消費場所(含酒館、酒吧等,泛指酒消費場所)、夜宵、KTV、夜店、劇場、電競這些在夜經濟中曾被考慮的“主力商户”,酒消費場所正隱隱成為夜經濟排頭兵。

為什麼是酒消費場所?

與夜宵、KTV、夜店、劇場、電競相比,酒消費場所作為酒消費的重要場所,在當代城市生活中,承載了不同的角色。夜幕下的酒消費場所,往往意味着當代人社交活動的下半場,在某個羣體或組織中,擁有不得不縮至更小交流範圍的需求時,下半場就自然出現。夜晚的疲憊感,是當代人社交活動的一道篩子,最親密又最渴望、最真誠又最富有技巧的談話都集中在此。這些都是其他的夜經濟業態所不具備的優勢,既能和其他夜經濟業態成員構成潛在的二次轉化聯動,又沒有難度過高的供應鏈難題困擾,僅需要300-500平既能開業的小巧面積,自然成就了其夜經濟業態排頭兵的角色與地位。

在城市生活節奏層層加碼的今天,年輕人的晚睡、嗜酒、渴望傾訴都構成了酒消費場所業態成長的温牀,一舉使酒消費場所成為夜經濟突破“餐飲+二場娛樂”既有局面的突破點。這一點在諸如紐約、倫敦等酒文化突出的城市都曾上演並印證,在國內,北京、重慶、上海、成都在2019年酒消費場所數量均以達到2000家以上,酒消費場所數量達到1000家以上的城市,高達11個。

酒消費的盛行,在近期遞交招股説明書的海倫斯Helen's身上,可以很好的看到這一點:旗下直營門店以56家、200家和94家的數量分佈在一、二、三線城市。在當前夜經濟場所與業態普遍依附於傳統商圈,分佈分散,功能單一的多重局面之下,酒消費場所正以“四兩撥千斤”的姿態攪動着市場。

酒消費場所適不適合進入購物中心

如果拋開夜經濟的大話題,單論酒消費場所適不適合進入購物中心,從現狀來看,顯然是問題不大的。作為典型的目的性業態,夜經濟的有力構成,在購物中心營業時間允許的前提下,是可以作為夜間營業的主力商户考慮範疇的。同時酒消費場所還具有三點優勢:

1)因為少服務,無後廚,人力成本低,原料端簡單,供應鏈易於管理,所以毛利率相對高,其中部分諸如海倫斯、熊貓精釀等以自有品牌酒類商品為主的品牌,毛利率具備更強的想象空間。因此酒消費場所成了夜經濟成員中承租能力相對較強的業態。

2)客羣清晰,場所情感鏈接重,粘性大,有長尾轉化可能。酒消費場所的目標客户羣體多為20-35歲的年輕羣體,正是時尚潮流型購物中心的理想客羣。同時因為酒消費場所的經營活動,多為社交行為,目標客羣易與場所培育感情,儘管酒消費是無遊逛過程的目的性消費,但長時間的停留對培養客户產生場所印象有極大幫助,存在長尾轉化的潛在可能。

3)文藝體質,強社交屬性,易出高流量網紅。城市裏年輕人的小憩空間,往往伴隨着文藝活動與興趣小組羣體活動,志趣相投的年輕人在情感交流融合的同時,通過手機和鍵盤造就了大量的網紅酒館。

當前酒消費場所主要面對的二次轉化困難,集中在夜經濟商業配套的不夠完善方面,購物中心是面對消費者的品牌組合,孤立的酒消費在購物中心安靜的夜裏顯得多少有些孤單。另一方面,儘管國內尚無購物中心夜經濟成功的品牌組合案例,但卻有相當部分的酒吧酒館在購物中心為其專門延長的營業時間裏迎來送往一批又一批客人。

根據睿意德商業地產研究中心調研,一線城市的頭部購物中心,已有半數以上的場子入駐了一家清吧。除了常見的清吧,紅酒吧、西餐吧、精釀啤酒吧、音樂酒館等多種形態的酒消費場所都在購物中心中正陸續出現。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000 字。

轉載請註明: 購物中心適不適合引入酒消費場所?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