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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站上“年線” 科技股狂飆!A股地產板塊集體大漲

由 谷太枝 發佈於 財經

今天上午,A股主要指數漲跌互現,“地產鏈”股票集體大漲。

港股方面,恆生指數和恆生科技指數盤中雙雙站上年線,多頭攻勢強勁。

港股盤中再現異動個股,有港股盤中暴漲約160%。



A股主要指數漲跌互現 “地產鏈”股票集體大漲

2023年第二個交易日上午A股市場上證指數盤中進一步上行,截至上午收盤,上證指數漲0.32%,深證成指小幅上漲0.04%,創業板指數則下跌0.64%。

“地產鏈”股票上午集體大漲。

按照申萬一級行業劃分,房地產板塊領漲,板塊盤中漲幅超過4%,新華聯、三湘印象、新城控股等股盤中衝擊漲停。中南建設、中交地產、金地集團等股票也大幅上漲。

輕工製造板塊大漲,盤中漲幅一度超過3%,尚品宅配盤中漲幅超過10%,蒙娜麗莎、皮阿諾、安妮股份等盤中漲停。

建築材料板塊盤中漲幅一度超過3%,兔寶寶、亞士創能等盤中漲停。科順股份、東方雨虹等盤中大漲。

家用電器板塊也大面積上漲,板塊盤中漲幅超過2%,火星人盤中漲幅超過10%,帥豐電器盤中觸及漲停。老闆電器、海信家電、美的集團等股盤中大幅上漲。

對於地產行業,光大證券近日的研究報告認為,2022年,地產行業政策面友好,多方釋放積極信號,明確提出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實質性扭轉,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事關金融市場穩定和宏觀經濟發展全局。供給側來看,多部委相繼表態,通過信貸、債券、股權多種方式綜合協同,“三箭連珠”,執行層面的可操作性大幅提升,有力提振了房地產行業信心;需求側來看,5年期LPR連續下調,地方政府“因城施策”引導合理住房需求,包括優化“認房認貸”標準,下調首付比例及按揭利率等。政策利好頻發,供給側信用風險出清,促需求實質性升温。

光大證券認為,疫情管控優化,房地產供需回暖可期,資本市場關注度提升明顯,投資建議關注三條主線:1)持續看好核心城市土儲充裕、信用優勢顯著、品牌優秀的龍頭房企未來市佔率與ROE率先提升,推薦保利發展、招商蛇口、中國金茂、中國海外發展等;2)持續看好先發佈局多元賽道、注重運營升維、第二增長曲線經營性現金流穩定增長的房企,推薦萬科A/萬科企業、龍湖集團、新城控股等;3)關注存量資產資源豐富、質地優異、管理高效的房企未來運用REITs提高資產回報率,推薦華潤置地、上海臨港等。

在“地產鏈”之外,銀行板塊上午也大幅走強,無錫銀行、平安銀行、寧波銀行等股票盤中均大幅上漲。

此外,傳媒、非銀金融、社會服務等板塊亦漲幅居前。 煤炭、電力設備、有色金屬等板塊上午走低。


“果鏈”概念股龍頭盤中一度大跌近9%

“果鏈”概念龍頭股之一的立訊精密上午大跌,盤中一度大跌近9%。

隔夜蘋果公司股價大幅下挫,收盤時跌近4%,市值跌破2萬億美元關口,蘋果盤中股價創出階段新低。

立訊精密昨晚披露2022年第四季度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情況公告。公告顯示,2022年第四季度,“立訊轉債”因轉股減少28400元(284張),轉股數量為48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立訊轉債”剩餘可轉債餘額為29.99億元(2999.26萬張)。

此外,公司還發布“立訊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發行的“立訊轉債”(債券代碼:128136)轉股價格由57.63元/股調整為57.60元/股,轉股價格調整起始日期為2023年1月4日。



港股恆指盤中站上年線,有港股盤中暴漲160%

港股市場今天上午進一步強勁上漲。

恆生指數上午盤中漲幅超過2%,盤中站上年線(250日線)。

恆生指數成份股中,碧桂園服務、龍湖集團等地產股領漲。

恆生科技指數盤中亦站上年線,盤中漲幅一度超過3%。明源雲、萬國數據-SW、阿里健康、閲文集團等紛紛大漲。


今天上午,港股再現個股大幅異動。其中迅捷環球控股暴漲,盤中漲幅一度在160%左右。

迅捷環球控股昨晚披露公告稱,迅捷環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據本公司主席、行政總裁、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黃志深先生通知,由黃先生實益全資擁有的皓天控股有限公司(“皓天”)、陳洪光先生(“陳先生”)、鄧惠珊女士(“鄧女士”)及區維勝先生(“區先生”)(統稱“售股股東”)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就可能銷售售股股東所持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402,550,665股(相當於本公佈日期全部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67.09%)(“可能交易”)與一名獨立第三方(“潛在買方”)訂立諒解備忘錄(“諒解備忘錄”)。潛在買方及其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且與上述人士概無關連的第三方。

根據諒解備忘錄,可能交易須待訂約方進一步磋商及籤立正式買賣協議後方告作實。另外,根據諒解備忘錄,自諒解備忘錄日期起至及包括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止期間(“獨家期間”),售股股東不得就可能交易與任何其他人士直接或間接進行磋商或達成協議。根據諒解備忘錄的條款,潛在買方有權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或之前進行及完成對本集團的盡職審查(“盡職審查”)。

此外,根據諒解備忘錄,潛在買方已同意根據潛在買方、售股股東及託管代理簽訂的託管協議以向售股股東指定律師的銀行賬户以現金的方式存入合共800萬港元之按金(“誠意金”)。誠意金應於諒解備忘錄簽訂後十四日內支付。倘訂約方於獨家期間屆滿時或之前仍未訂立正式協議,則誠意金可於若干情況下退還予潛在買方,否則其將全數由售股股東沒收。諒解備忘錄將於獨家期間屆滿;就可能交易籤立正式協議;潛在買方及售股股東共同協定;潛在買方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或之前書面確認盡職審查的結果未如理想且可能交易的協商將予終止;或潛在買方並未於諒解備忘錄簽訂後十四日內向售股股東指定律師的銀行賬户支付誠意金(以較早者為準)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