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IPO月報:上會量和平均發行市盈率降至低點,4月制度化監管再加碼

每經IPO月報:上會量和平均發行市盈率降至低點,4月制度化監管再加碼
在3月IPO過會率創去年以來新低後,4月,A股IPO公司的過會率重回90%以上。但與此同時,僅有27家公司上會的4月,也創造了一年以來月度上會企業數新低的記錄。

從首發上市企業來看,4月,企業數量和首發募資總額均創下了年內新高。而縱觀今年前4個月,較高發行市盈率的企業主要來自醫藥或者醫療賽道,以及計算機通信或者軟件賽道,這些賽道為資本市場所寵愛。

此外,在4月,新修訂的科創屬性評價“指引”出爐,針對IPO中介機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多項制度的制定也已展開。正如經濟學家、允泰資本創始合夥人付立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所説,這些“新政”的推進,都是為了以制度化去完善IPO市場,通過更加細化、嚴格的監管,讓IPO市場運行更為規範,更加成熟和健康。

4月上會企業數創一年來新低,過會率重回90%以上

在監管加強的背景下,3月份的IPO過會率自去年以來首度跌破90%,降至82.05%。到了4月份,A股市場總共迎來27家公司上會,僅有1家公司被否,1家取消審核,IPO過會率也再度重回90%以上,達到92.59%。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注意到,4月份上會的IPO企業數,降至一年以來的新低,上會節奏似有放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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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從4月IPO過會企業的分佈特徵來看一下。

從上市板塊分佈來看,創業板和科創板分別有15家和7家,總共佔據總數的88%,來自主板市場的僅有3家。

在7家擬上市科創板的公司中,有兩家公司在2020年的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比重超過10%,分別是比值為10.71%的和達科技以及15.21%的容知日新,研發費用率最低的則是斯瑞新材,僅為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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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會企業的承銷機構分佈情況來看,海通證券、中信證券和東吳證券都在前列,分別有3家、2家和2家承銷的IPO企業過會。

從過會企業所屬的地區分佈來看,25家過會企業分佈於11個省份,其中,江蘇、廣東、浙江、北京分別以8家、4家、4家和2家居前,山東、陝西、上海、河南、湖南、天津、安徽各有1家企業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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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業分佈來看,來自生物醫藥、計算機通信以及軟件信息業的過會企業最多,這也代表着目前我國發展最為快速的新興產業領域。

此外,去年10月底,證監會就《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公開徵求意見,隨着IPO現場檢查的常態化展開,IPO企業的終止/中止數量也自去年12月份開始大幅提升,並在去年3月分別升至最高的27家和127家。

4月份,A股IPO企業終止和中止的數量分別為16家和37家,較3月份大幅回落。

4月平均發行市盈率創年內新低

儘管IPO企業上會節奏放緩了,但在4月份,A股企業首發上市的節奏卻仍然十分強勁。4月,A股首發上市企業數量達到55家,首發募資總額為379.63億元,均創年內新高。不過,4月首發上市企業的平均募集資金額僅為6.90億元,為年內最低。

具體到公司來説,4月首發上市募集資金最高的是華利集團(300979,SZ),募資額為38.87億元,最低的則是曉鳴股份(300967,SZ),募資額為2.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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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首發上市企業的發行市盈率(攤薄,下同)來看,4月份的平均發行市盈率為28.94倍,為年內最低,其最低的發行市盈率為7.98倍,為來自養殖行業的曉鳴股份(300967,SZ),最高的發行市盈率為231.51倍,為來自醫療行業的諾禾致源(688315,SH)。

儘管實施註冊制以來,首發公司的高發行市盈率情況已有所收斂,但還是有不少較高發行市盈率的公司,這些公司也具有一定的行業特徵。從今年前4個月整體來看,市盈率高於50倍的18家首發公司中,有7家來自於醫藥或醫療行業,有7家來自於計算機通信或者軟件行業,這兩個領域合計佔到將近八成,這在一定程度上説明資本市場非常看到這兩個大的賽道,願意給予它們較高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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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企業在首發上市後的股價表現也有所分化,尤其是在註冊制實施後,企業上市不久就破發的現象已並不鮮見。在今年前4個月首發上市的155家公司中,截至5月6日收盤,已有5家公司跌破發行價,其中有4家公司來自於化工、水泥建材和工程建設等傳統行業,另一家來自軟件行業的青雲科技-U則仍未實現淨利潤轉正,其在2020年的淨利潤虧損1.63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為4月20日上市的尤安設計和深圳瑞捷,在上市後分別僅2個和4個交易日便遭遇破發,創造了年內最快破發的記錄。

對於首發上市企業破發的現象,付立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屬於市場選擇,是市場化自身的一個正常表現,正如美股和港股也經常有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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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監管繼續加強

事實上,回顧4月份的IPO市場,還有一個重要的現象備受市場關注,也較為罕見,那就是4月中下旬監管政策的密集釋放。這背後,一定程度上是管理層監管趨嚴思路的體現。

首先是4月16日,證監會披露了修訂後的《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同時上交所也下發配套文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

正如《每日經濟新聞》在《每經IPO週報第8期|連續3周IPO100%過會、科創屬性受到持續重點關注,首發上會節奏放緩?》中分析所述,上述兩份政策文件的出台,是針對此前一些科創板IPO企業在自身行業歸類上的模稜兩可,以及對科創屬性匹配方面的模糊性問題而專門出台,極具針對性、及時性和必要性。

“新政對於科創屬性的評價更加細化、具體、可執行了,對於申報企業和券商等中介來説,業務操作也可更加具體化了。目前,監管對於IPO存在加強的趨勢,且具有制度性和持續性特徵,而此次新政也是這一趨勢的深化和延展。”付立春向記者表示。

而對於新修訂“指引”是否會帶來科創板IPO申報數量的減少,付立春認為,由於新修訂“指引”帶來的可預期性更強了,原來不知道是否符合科創板上市條件的企業,現在對照這些規則,如果不符合就可能不會去申報IPO,但這也會有一個過程,在這種情況下,IPO過會率也反而將會有所提高。

4月30日,證監會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與上述“指引”的修訂一樣,這一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同樣也極具針對性。就在3月中旬,在進行IPO企業現場檢查之際,由於出現了一波申報企業主動撤回、終止審查的現象,監管層將中介機構的執業質量和履職能力置於監管重點,並在某些地方監管部門中已有所實際行動。

“這説明對於IPO過程中的監管更加嚴格,將按照規則化去嚴格監管。我覺得也是在新的刑法修正案實施的基礎上,從市場規則的角度,予以一個補充和完善。”付立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此外,在4月份,證監會還發文稱,正研究制定禁止系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擬IPO企業的制度規定,並對外透露了監管原則的四大方向。同時,交易所也發佈了《關於股東信息核查中“最終持有人”的理解與適用》。前者可以看做是監管層對於IPO市場一些潛在風險的防控,後者則是監管層主動回應擬上市企業的關切,通過規則的明晰化,促使市場更加成熟和市場化。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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