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實習記者 高萍)訊,首批碳中和債於今日落地,發行金額共計64億元。分析人士指出,作為再現創新的綠債品種,首批碳中和債的成功發行對於碳中和願景的實現、碳中和金融產品創新無疑具有重要意義。預計這將加速推動信貸、租賃等領域產生更多支持碳減排項目的創新產品,下一步,綠色金融標準、碳中和項目邊界等則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明確。
2月9日,南方電網、三峽集團、華能國際、國家電投集團、四川機場集團、雅礱江水電等6家企業註冊的碳中和債發行。這也是首批成功發行的碳中和債。
所謂碳中和債,是指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子品種,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碳中和債募資專項用於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在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項下貼標“碳中和債”。相較一般綠色債券,碳中和債的准入目錄更為聚焦,除專項用於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還由專業第三方機構對碳減排等環境效益進行量化評估測算,發行後存續內持續披露項目進展情況及碳減排效益實現情況等。
據瞭解,首批項目均為2年及以上中長期債務融資工具。項目涉及多個領域,其中風電項目4個,水電項目4個,光伏項目2個,綠色建築1個,均為低碳減排領域。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表示,在碳中和願景下,創新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的金融產品,是未來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的重要發展方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推出首批碳中和債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對於我國碳中和金融產品創新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亦表示,碳中和債對支持碳中和願景具有重要意義。碳中和債不僅有利於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功能,以資金配置引導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方面向綠色低碳轉型,還有助於促進國際國內綠色金融標準融合,吸引境外社會責任投資人等。
“從首批項目和初步機制設計來看,碳中和債作為綠色債券的重要組成部分,資金用途更加聚焦、項目遴選更加精準,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有助於促進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低碳領域。”馬駿補充道。
展望後期,馬駿認為,應該進一步明確碳中和項目邊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加強國際合作,推動中歐可持續金融標準的一致化。同時,要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尤其是與投資項目的碳排放相關的信息和金融機構的碳足跡。在首批碳中和債的基礎上,加快其他領域與降低碳足跡相關的金融產品創新,支持實體經濟實現“30·60目標”。
實際上,在今年初,央行行長易綱接受新華社採訪時曾表示,在實現碳達峯和碳中和的目標方面意味着我國在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投資結構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要發生深刻的轉變。“下一步,我們關鍵要做好綠色金融政策的設計和規劃。”
在昨日央行公佈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亦單列專欄2“發展綠色金融推動實現碳達峯和碳中和目標”,指出人民銀行將圍繞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做好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和規劃,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三大功能,逐步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繼續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產品,建設碳市場,發展碳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