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託公佈重組新進展 退市新規亦獲利好 可摘星不摘帽?
財聯社(上海,記者 林漢垚)訊,時隔半年,安信信託公佈重組最新進展,目前已完成盡調,正在進行商務談判。另外,退市新規也給安信信託帶來利好,即使連續三年淨利潤為負也不會被暫停上市,甚至能將退市風險警示轉為其他風險警示。
12月16日晚,安信信託公佈其大股東國之傑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相關回復,國之傑稱,截至目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等企業及相關方(簡稱重組方)已基本完成對安信信託的盡職調查工作,相關各方正就本次重組開展商務談判。
今年5月初,安信信託因連續兩年虧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到5月底,安信信託宣佈正與重組方協商重組方案,在退市的陰影下,安信信託備受市場關注,根據財報顯示,安信信託2020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17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8.15億元。
有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安信信託前三季度虧損幅度較大,公司重組及經營尚未有實質改善,第四季扭虧為盈的概率不大,按現行規定,安信信託將在明年公佈年報後被暫停上市,待重組成功並恢復可持續經營後,方可恢復上市。
據瞭解,根據現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因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淨利潤連續為負值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披露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繼續為負值的股票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被暫停上市之後,滿足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均為正值及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等條件,可向上交所申請恢復上市。
但是在12月14日晚,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以下合稱“退市新規”)。
在財務類退市指標方面,退市新規取消單一淨利潤和營收指標,新增組合指標:扣非前/後淨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準。
按照退市新規,安信信託營收超過1億元,並未觸及財務類退市標準,這給安信信託的重組爭取了更多的時間。
對於這種情況,上交所相關負責人稱,對於新規生效實施前已經因觸及財務類指標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在公司披露2020年度報告前,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在2020年度報告披露後,一律按照新規判斷是否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依據舊規觸及暫停上市標準但未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根據上交所負責人表述,按照退市新規,安信信託在2020年淨利潤繼續為負的情況下,會將“退市風險警示”調整為“其他風險警示”。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根據退市新規,安信信託將不會暫停交易,由於公司前三季度營收已超過1億元,滿足上市條件,公司將繼續留存在A股市場中正常交易。
該人士分析,從過往案例看,從暫停上市到最終恢復上市最終存在較強的不確定性,且耗時較長。對投資者而言,時間是最大的成本,因為安信風險化解及重組非一時就能化解。然而,在退市新規出爐及重組嶄露曙光的大背景下,安信信託的股價止跌企穩應為大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