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矚目的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近日於上海正式啓動,無疑是中國“碳金融交易體系”建設重要的里程碑。“碳達峯、碳中和”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大事。在2020年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中國向世界宣佈“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達到峯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樣的“3060”目標,缺不了金融市場保駕護航。而證券化交易體系的創新建設,則要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步步為營、逐漸完善。
之所以“3060”目標一定需要金融市場保駕護航,最基本原因在於其巨大的投資規模。綜合多家市場化機構的估算,未來30年間我國碳中和的總體投資規模,將在100多萬億元,甚至更多;另一方面,隨着土地財政逐漸降温,各級政府財政支持力度估計只能佔10%左右,其餘的資金都需要通過市場機制撬動,必然需要綠色金融創新、特別是對綠色科技的直接投融資支持。很多學者觀點側重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的作用,應該説有一定道理。但是,債務融資雖然規模潛力較大,但歸根到底還是要依靠中央政府的信用、讓子孫背上了債務税收的包袱,不宜過分擴張。
可見,碳金融交易體系不僅是綠色金融的一個新興領域,更是未來會在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過程中發揮核心定價機制作用:碳交易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通過市場化交易安排,由碳排放多的行業和企業向碳排放少的企業付費,鼓勵企業應用新技術控制碳排放量,最終形成市場化的碳排放價格,把握綠色發展的臨界點。
綠色發展需要有個臨界點概念,也就是一個國家控制碳排放,實際上增加了實體經濟,也就是工礦企業、電力部門、居民生活的成本,必然拉低經濟增長速度,因此不可盲目冒進,必須處理好環保與發展的平衡,依靠市場博弈定價、優化資金使用效率,步步為營達到目標。這種科學發展、漸進推進的環保市場模式,在發達國家、特別是歐盟過去20年的實踐中被證明是有效的。
中國的碳排放權交易也已積累了10年經驗。早在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就設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區域。我國巨大的經濟體量,讓碳金融交易有規模基礎:據世界銀行預測,中國高峯時碳配額成交量可達到260億噸以上,以7個試點交易市場和上海最新碳價平均的50元/噸計算,中國碳金融交易基數將在萬億人民幣以上;再以當前歐盟碳價預判我國碳價上漲趨勢和空間,2030年中國碳市場交易額在3萬億元左右,應該不算離譜。
規模巨大的碳金融交易,需要公平、合理、高效的交易體系,形成價格激勵信號:一方面督促高碳行業對原來的設備和技術進行改造升級,另一方面也要吸引和鼓勵多樣化社會資金投入減排額度項目,獲得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通俗地説,社會上任何一個企業,都可以通過對諸如植樹造林的“固碳”項目進行投資,並通過認證獲得碳減排額度、也就是CCER,並在交易市場出售,獲得收益。
兩個A股上市公司剛剛公示的交易,就是CCER投資的典型案例。2021年6月28日,內蒙古的包鋼股份主業發展勢頭好,為了控制碳排放成本,與岳陽林紙股份為碳匯合作簽署初步意向協議。根據公開信息,岳陽林紙將向包鋼股份提供不少於200萬噸/年的CCER的自願減排指標,排放週期不少於25年,總量不少於5000萬噸。岳陽林紙之所以“有底氣”賣碳排放額度,就是因為其通過技術創新投入、發展林漿紙一體化模式,在湖南、湖北、廣西等地廣佈造林業務,擁有規模近200萬畝林業基地,加上近萬畝綠化苗木基地,保證每年碳匯約200萬噸。而遠在內蒙古的鋼鐵企業,通過綜合計算成本和產出,購買CCER實現可持續發展,是碳金融交易優化資源配置的典型案例。
可以想象,這個金融創新必然面臨很多規則細節的問題。但是,案例揭示的“調動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積極、挖掘碳中和投資潛力”總體方向,卻無疑是正確的。中國地大物博,各區域間發展模式差異巨大,碳減排的環保成本差異更大。對於很多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方政府而言,坐擁綠水青山,完全可以不盲目投資重工業化,而是通過深挖綠色生態經濟的潛力,通過CCER額度的創造,發綠色環保的財,真正實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雖然中國“3060”志向遠大、碳金融交易體系建立更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隻要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和企業都能發揮其主動性,積極挖掘CCER新技術、新模式,必然會有越來越多的資金和金融機構加入碳金融交易體系,最終實現多方聯動發力、共達碳中和目標。(作者為甬興證券副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