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低級的錯誤也會犯?五年老證代默默不語!
來源:董秘學苑
原創 六月雪
原來上市公司聘任董秘是要提前給交易所報備的,領了監管函後,常寶股份才後知後覺,這麼低級的錯誤也會犯?
9月17日,深交所向常寶股份發來了監管函,公司9月15日召開董事會決議聘任韓巧林為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同時公告,韓巧林暫時還沒有深交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目前暫代董秘,待其正式獲得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後再上崗。
而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就有一條:上市公司應當在有關擬聘任董事會秘書的會議召開五個交易日之前將該董事會秘書的有關材料報送深交所,深交所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董事會可以聘任。
你聘任總經理、財務總監及其他高管都你們公司董事會説了算,但是聘任董事會秘書,就要給交易所過過目,這也顯示出董事會秘書職位在上市公司所有高管中的特殊性,畢竟要承上啓下。
常寶股份2010年就已經上市了,這次也不是公司第一次聘任董秘,怎麼這次會犯這個低級錯誤呢?要麼就是忽略了,或許因為前任董秘離職了,其他人忽略了這個問題,這就是證代的失職了。
2015年就上任公司證代崗位的劉志峯,在公司證代位置上幹了5年多,如今老董秘離職,怎麼着自己也應該扶正了,但是公司硬是要讓總經理去兼任董秘。
只能理解成,總經理希望幫證代擔着這份責任,畢竟信息披露違規處罰不到證代頭上,但是這樣有很大問題,我們可以看到,很多董秘由總經理或者董事長兼着的上市公司最後都出事情了,因為董秘這個職位本身就是一個監督的角色,是一個監管層認定的幫助公司規範運作的崗位,如果總經理和董秘一肩挑,那麼監督的職能就大大削弱了,而且總經理哪有時間去管信息披露?
證代上任董秘,證代助理上任證代,再招一個證代助理不香嗎?
免責聲明:自媒體綜合提供的內容均源自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原作者並獲許可。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場。若內容涉及投資建議,僅供參考勿作為投資依據。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陳志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