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尚榮醫療及董事長、董秘被警示:重大事項信披不及時
中新經緯11月28日電 因重大事項信息披露不及時,深圳市尚榮醫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尚榮醫療)、董事長兼總經理梁桂秋以及董秘林立被警示。
深圳證監局網站28日公佈的監管信息顯示,經查,尚榮醫療存在重大事項信息披露不及時問題:
一、2021年3月,仲裁機構受理尚榮醫療與相關方的工程款糾紛仲裁案。公司獲悉後未及時披露,直至2022年1月才披露該仲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項的規定。
二、2021年10月,人民法院駁回關於尚榮醫療原下屬公司解散事項的再審申請。尚榮醫療獲悉後未及時披露,直至2021年年報才披露該訴訟進展。尚榮醫療對該事項的信息披露未保持持續性和一致性,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
深圳證監局認為,梁桂秋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林立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尚榮醫療、梁桂秋、林立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深圳證監局要求,尚榮醫療及相關責任人員應加強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完善公司治理,強化信息披露管理,並於收到監管措施後15個工作日內向該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公司官網資料顯示,深圳市尚榮醫療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1998年並於2011年2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為提供現代化醫院建設整體解決方案,具體包括醫療產品,醫療服務和產業整合三大業務板塊。
二級市場上,尚榮醫療28日開盤一字漲停,收報6.33元/股。(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