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公佈金融穩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
明確國家金融穩定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國務院金融委)職責
壓實各方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和處置責任
強化金融風險防範和早期糾正
提出建立處置資金池,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
旨在建立健全高效權威、協調有力的金融穩定工作機制
進一步築牢金融安全網
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監製:張旭東
記者:吳雨
編輯:聶焱
設計:楊軼羣
新華社國內部出品
4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公佈金融穩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
明確國家金融穩定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國務院金融委)職責
壓實各方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和處置責任
強化金融風險防範和早期糾正
提出建立處置資金池,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
旨在建立健全高效權威、協調有力的金融穩定工作機制
進一步築牢金融安全網
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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