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力帆2月26日發佈公告,公司對照《股票上市規則》關於退市風險警示情形進行了逐項排查,鑑於公司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涉及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經消除,債務風險得到有效化解,資產負債結構得到優化,改善了公司經營狀況,增強了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為此,公司現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相關規定,上交所將於收到公司申請之日後5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並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在上交所審核期間,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根據相關通知中有關新老《股票上市規則》的過渡期安排,在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前,*ST力帆股票將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2020年8月2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於2020年8月25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陳荻雁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