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鋰電池着火燒光廠房恐至破產?國軒高科回應被撕:惡意詆譭!還欠我們2000萬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財經

本文來源:時代財經 作者:廖維 李卓玲

“會考慮訴訟,具體方案未定。”11月29日晚間,針對與國內頭部動力電池企業國軒高科的糾紛,安徽甌鵬動力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安徽甌鵬”)前總經理林峯對時代財經稱。

前一天下午,安徽甌鵬召開名為“吹哨電池安全――國軒鋰電池疑似存質量缺陷”的説明會,稱使用了國軒高科的電芯原材料,發生了電池爆燃及自燃事故,給公司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失。同日,安徽甌鵬代理律師王令對時代財經稱,“甌鵬已經因為火災,面臨破產”。

對於昔日合作伙伴的公開“指責”,國軒高科29日在官網發佈説明予以駁斥,稱截至目前,安徽甌鵬累計拖欠合肥國軒貨款2000餘萬。“針對甌鵬公司拖欠貨款及惡意詆譭我司產品的行為,我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進展我司將適時對公眾披露。”

對此,時代財經11月29日致電國軒高科董秘處,其相關人士表示,“一切以我們官網的説明為準,其他不過多評論”。

在雙方各執一詞下,目前,這起因電池安全引發的糾紛仍在發酵中。而或受上述事件影響,國軒高科11月29日股價跌2.50%,報收62.33元/股。

圖片來源 :國軒高科官網

陷羅生門

天眼查數據顯示,安徽甌鵬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8月11日,是一家電池包製造企業。林峯在前述説明會上表示,公司長期給國內多家大型新能源電池企業提供鋰電池包,近年來公司累積專利70多項,事故發生前員工200多人,年銷售額超1億元。

2019年10月22日,安徽甌鵬、國軒高科以及某知名電單車公司三方簽署了採購協議,供應該公司共享電單車鋰電池包。其中,國軒高科負責供應電芯,安徽甌鵬負責電池片研發、生產和成品交付及售後服務。

據林峯稱,甌鵬動力採購國軒15AH電芯製作的電池包最早是在2020年6月份,市場上開始陸續發生熱失控和爆燃事件,當時甌鵬動力採取了問題產品召回等措施,與國軒高科相關人員協同進行了事故原因的排查。

而國軒高科在前述説明中則稱,收到安徽甌鵬反饋的H2系列產品電池包問題後,一直積極主動與電單車公司、甌鵬公司保持溝通,尋求解決方案。經過多次測試和驗證,安徽甌鵬向電單車公司反饋,事故是因電池包保護板問題所致,該保護板由甌鵬公司向市場自行採購。期間,電單車公司多次督促甌鵬公司對返廠電池進行維修,均無果。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電單車自燃事件尚未完全解決之際,2020年11月11日,安徽甌鵬按照發貨標準包裝完畢存放於工廠發貨區的成品電池包突然發生自燃爆炸,引起大火。

據瞭解,此次火災導致安徽甌鵬近2萬平方米的廠房嚴重損壞,內部價值數千萬元的各種生產實驗設備及庫存原料嚴重受損,安徽甌鵬至今無法恢復生產經營。

“目前,甌鵬和國軒高科的合作已經完全暫停了,甌鵬已經因為火災,面臨破產。”王令對時代財經表示,“不過我們還沒有對他(國軒高科)訴訟,但我們可能會採取舉報措施,向有關部門舉報,要求查處。同時,提升電池行業的質量標準,向人民羣眾提供安全、可靠的產品”。

對於召開前述説明會,王令對時代財經稱,“我們做的這個吹哨電池安全説明會不太涉及案件的問題,主要是公益性質。”另據王令證實,在説明會上,有自稱國軒高科人士與安徽甌鵬人士產生衝突,最後還報警了。林峯同樣稱,國軒派到現場的人員,並未直接回復説明會的焦點問題:質量存在缺陷是否屬實;既然存在缺陷,是否啓動召回,何時召回等。“目前我們又掌握很多類似情況的爆料,我們考慮合適的時間再次召開記者會。”

據媒體報道稱,林峯已於去年12月從甌鵬科技離職,此次受該公司委託出席前述説明會,其此前參與了甌鵬科技與國軒高科就電芯質量問題進行協商的過程。

與此同時,據安徽甌鵬方面稱,發現公司購買的國軒高科15AH型號圓柱電池和北京豐台區“4·16”事故電池為同一公司生產。

2021年4月16日,位於豐台區西馬場甲14號的北京福威斯油氣技術有限公司光儲充一體化項目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難、2名消防員犧牲、1名消防員受傷,火災直接財產損失1660.81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據天眼查顯示,安徽甌鵬與中航鋰電、億緯鋰能、力神動力等動力電池企業均存在法律糾紛,開庭時間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7月3日。對此,林峯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則稱,“去年11月火災事故發生後,現場廠房、設備及各種原材料(含其他電池供應商電芯產品)嚴重受損。甌鵬公司至今未恢復生產經營,大量已經簽訂的訂單無法交付,造成違約,大量客户流失,進而出現經濟糾紛,針對這些糾紛甌鵬公司一直在積極應對,另外國軒高科方面提及的拖欠貨款即該次火災事故所涉問題電芯的尾款。”

鋰電池安全有待重視

近年來,隨着新能源產業的迅速發展,鋰電池被廣泛應用,這其中又以電動自行車行業最甚。公開數據顯示,我國的電動兩輪、三輪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3億,並且還在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長。

但伴隨行業迅速擴張而來的,是觸目驚心的安全事故。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全國年內發生電動車火災事故6462起,其中,6月份發生1215起,相比1月份增幅高達56%。

從起火原因看,電氣故障和自燃是造成電動車火災的主要原因,分別佔電動車火災總數的62.1%和23.5%;而過充電、電池單體故障、電氣線路短路是導致電動車電氣火災的根本原因。

“目前來看,出現高密度電池自燃或爆炸的事故場景主要有兩個,其一為自充電即將滿電之時,其二是當電池被水泡過後、長時間靜置後充電時。”11月29日,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標準應用開發室主任李正波向時代財經表示,“電池在充電之時,內部粒子會以高速度運動,若電池內部有雜質或製造中有不規範的地方,有被刺穿隔膜的可能,引起正負極短路,從而導致自燃、爆炸”。

某動力電池廠研發人員向時代財經表示,一般而言,造成鋰離子電池產品安全問題的原因主要有電芯材料問題、生產工藝問題、電芯設計缺陷導致安全性能降低、能量密度過高增加危險性。

前述工程師介紹,在業界,增加鋰離子電池安全性的技術有以下幾種,其一為選用安全係數更高的原材料(正負極活性材料、隔膜材料和電解液),其二為加強電芯整體安全性設計(設置安全閥、在關鍵部位設置必要的絕緣處理等)、其三為提高工藝水平,在混料、塗布、烘烤、壓實、分切和卷繞等步驟中做到標準化,在關鍵步驟做到行之有效的質量監控,保證生產場所的衞生清潔。

但上述增加電池安全的技術並不能完全避免爆炸、起火的風險,另外李正波表示,“對於生產方,只能寄希望於電動商自覺提高自己的工藝,採用一些更好的自動化產線,會稍微好一些,但無法避免自燃、爆炸的情況,這是個概率問題。”對於消費者,李正波建議,“對於應用鋰電池的車輛,充電的時候不建議充得太滿,充到95%就可以了”。

除電動自行車外,新能源汽車自燃、電動儲能站自燃的事件也較往年多發。2021年4月16日,位於豐台區西馬場甲14號的北京福威斯油氣技術有限公司光儲充一體化項目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人遇難、2名消防員犧牲、1名消防員受傷,火災直接財產損失1660.81萬元。

11月22日,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官方通報稱,經調查,事發項目南樓起火直接原因系西電池間內的磷酸鐵鋰電池發生內短路故障,引發電池熱失控起火。

據瞭解,電動汽車的快速發展,已經有諸多動力電池退役後被二次利用於儲能電站。儘管當前尚無法得知前述事故儲能站用的是二次利用的動力電池,還是新電池,但都給儲能站運營方及相關部門提了個醒,安全問題應慎之又慎。

“動力電池在梯次利用時,安全檢查是十分複雜的,沒那麼簡單,里程比較大,風險較高,用作儲能時普遍會充得比較滿,自燃的風險也就拔高了。”對此,李正波建議,“運營方最好利用大數據對電池有全方位、全天候的監控,要把安全防範措施做好。電池與電池之間儘量做好間隔,阻止熱擴散傳遞。這些措施可以減少出事故的概率,但無法完全避免,所以只能儘可能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