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剎住愈演愈烈的惡意搶注風
專家建議對惡意搶注行為適用“懲罰性賠償”
2月1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通告,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冊。該局依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等規定,對第41128524號“冰墩墩”、第62453532號“谷愛凌”等429件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已註冊的第41126916號“冰墩墩”、第38770198號“谷愛凌”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長期從事相關實務操作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説,由於違反商標法相關法律規定,實踐中此類商標通過註冊申請的概率很小,即使商標註冊申請人使用不正當手段使此類商標通過註冊申請,商標局也可以以該商標“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為由,依職權主動撤銷或對該註冊商標宣告無效。
針對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註冊商標事宜,中國奧委會曾發佈鄭重提示,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註冊申請。2021年8月1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通告,對“楊倩”“陳夢”等搶注商標,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予以快速駁回,並曝光了申請人和代理機構名單,在全社會營造嚴厲打擊商標惡意搶注的高壓態勢。
從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的相關名單中可以發現,搶注知名奧運健兒姓名關聯商標的個人和企業,來自全國多地。代理公司中,不乏一些知名互聯網企業。每逢輿論關注的重大事件發生後,總有一些商家惡意搶注商標。去年,還曾有人蹭熱點搶注“鍾南山”和“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
什麼是惡意搶注?
“對於社會公眾所熟知的人物姓名,其姓名與自身商業價值緊密關聯。如商標註冊人未取得本人授權而進行搶注,並且有脅迫該姓名權權利人進行合作,或索要高額商標轉讓費、許可使用費等行為的,則屬於惡意搶注行為。”常莎説,搶注行為的核心判定要件為“不以使用為目的”與“惡意”。無正當理由大量囤積商標、大批量申請註冊商標等行為均涉及商標搶注的要件。
根據我國最新修訂的商標法第四條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近些年來,惡意搶注國內外知名商標、商號、名人姓名的行為屢見不鮮,當事人搶注成功後,將商標閒置,待價而沽,甚至同一主體囤積數量多達幾百件甚至幾千件商標。惡意搶注囤積商標成了某些企業、個人的生財之道。
對於惡意搶注商標屢禁不止的原因,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李順德認為,主要是搶注商標後可以獲得豐厚的利潤,不少商家受利益驅使參與其中。
“商標搶注及非正常註冊行為的原因,主要還是違法成本低,部分申請人及代理機構守法意識、道德意識弱。”常莎説,過低的商標註冊成本也會導致商標註冊門檻降低,目前商標申請的費用基本為300元(電子提交僅270元)。各地出台政策扶持、獎勵商標註冊本來是好事,但在客觀上也為專門從事商標搶注、囤積等職業人羣降低了成本。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認為,由於商標法中對於惡意搶注行為所適用的是“損失性賠償”,這就導致被侵害人的損失因難以評估而維權困難,建議對惡意搶注行為適用“懲罰性賠償”,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真正剎住愈演愈烈的惡意搶注風。
那麼,如果公眾人物姓名被惡意搶注了,該怎麼維權?
對此,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黃秋平告訴記者,在公眾人物姓名遭惡意搶注的情況下,公眾人物成為在先權利人,其或者其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雖然行政救濟途徑需要經過商標無效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商標行政訴訟一審、二審,週期較長,但這是最有效的救濟手段。司法救濟是直接針對惡意註冊商標的使用行為提起不正當競爭之訴,要求賠償損失。這種維權方式可以對惡意使用行為形成震懾,及時維護在先權利人的權利,但如果惡意註冊的商標尚未使用,就不能只對註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有必要通過行政程序進一步對惡意註冊的商標申請無效。
在2月14日召開的專場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言人、知識產權保護司負責人表示,將以“零容忍”的態度打擊規制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行為。
對此,受訪專家一致認為,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已經很嚴格,對一些大家非常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比如奧運健兒姓名、冬奧會吉祥物的商標也是嚴格保護的。同時,對於惡意註冊屢禁不止或者情節比較嚴重的申請人以及代理機構,也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罰的例子。
記者注意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近日印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明確,惡意商標註冊申請將被列為失信行為。
關於如何根治非正常商標申請及惡意搶注,李俊慧認為,需要多方發力:
其一,在立法上,進一步明確非正常商標申請及惡意搶注行為的特徵及罰則;
其二,社會應形成良好的商標註冊申請風尚,讓誠實信用原則在商標申請、審查和核準中逐步形成剛性約束力,引導相關機構或個人自覺抵制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標註冊行為;
其三,商標代理機構、審查機構應發揮作用,在申請提交、註冊審查等環節,加大對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標申請行為的識別和攔截力度,讓商標註冊和使用事項正本清源,發揮註冊商標應有的“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的價值和作用。
“一方面,商標的註冊和使用都要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不正當註冊和使用商標及違反誠實信用進行牟利的行為。註冊時,要嚴格遵守商標法的規定,瞭解清楚絕對不允許註冊的、擁有他人在先權利的、與他人近似相似的商標。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注冊商標,才能夠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鄭寧説,另一方面,體育明星和名人也要增強品牌意識,注重自己品牌的運營。在專業團隊的協助下,儘早地開展商標佈局,提前註冊商標。在相關類別上註冊商標,防患於未然,避免商標被搶注的現象。
記者 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