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立駿
12月23日盤後,嘉澳環保(603822)公告當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浙證調查字 2020946 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依法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據公開資料,嘉澳環保成立於2003年,2016年4月上市,主要專門從事環保增塑劑、穩定劑和生物質能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據稱是國內規模較大的廢棄油脂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業內專業維權人士分析,嘉澳環保此次被查,或與其公開披露信息失準及公司內控缺陷有關。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資深股票索賠律師吳立駿表示,我們開始受理嘉澳環保股民的獲賠申請。今年2月17日,嘉澳環保發布2019年報,顯示2017-2019年公司分別實現營收8.83億元、10.39億元、12.54億元,分別實現淨利潤5098.63萬元、5374.94萬元和6113.28萬元。在同時發佈的《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嘉澳環保稱“報告期內,公司納入評價範圍的業務與事項均能按照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信息披露、財務報告真實可靠,資產安全,業務合法合規,達到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負責公司年審的瑞華會計師事務所也對嘉澳環保給出了“在所有重大負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審計意見(目前嘉澳環保已將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由瑞華所變更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
時隔僅半月,今年3月5日,嘉澳環保一口氣發佈九份2017年度至2019年度“更正版”年報、半年報及摘要、審計報告,同時發佈了嘉澳環保和瑞華所審計相關財務數據和信息披露的更正説明。嘉澳環保表示,定期報告的5處信息披露與此前披露不一致的情形,系公司財務失誤導致的年報格式不全、數字抄寫錯誤或抄寫串行所致,更正事項對嘉澳環保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影響。事實上,其中的2018年審計報告和2019年半年報這已是“二度更正”,首次更正分別發生於2019年3月和7月。
同日嘉澳環保還披露了對上交所2019年報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在監管函中,交易所要求嘉澳環保補充説明近三年環保型增塑劑業務收入增長但毛利率下滑及近三年生物質能源業務持續增長且毛利率持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利息收入與貨幣資金規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在建工程累計投入的資金比例與工程完工進度存在一定差異的原因等問題。
財務數據顯示,2016——2019年,嘉澳環保營收由5.06億元增至12.54億元,淨利潤由4288萬元增至6113萬元,而存貨由15869萬元增至30336萬元,在建工程由7985萬元增至2786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據中國經營報今年4月的報道,在發佈上述更正前的2020年1月份,嘉澳環保曾遭人向監管機構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舉報財務存在問題,涉及上市公司此前併購的子公司若天新材料、明洲環保等公司。報道指出,嘉澳環保在重大收購過程中,存在未披露標的公司審計和評估報告、實繳註冊資金時還未通過決議、溢價300%收購不具合理性、重大投資未經審批程序不合規等異常情形。
在隨後的澄清公告中,嘉澳環保表示,收購子公司若天新材料是按時按規出資到位,不存在實繳註冊資金時未履行審批程序的情況;因與若天新材料達成業績承諾,故高溢價收購具有合理性;對若天新材料的投資金額未超出董事會決策權限,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此外,嘉澳環保自上市以來三次擬通過發行股票融資進行收購或項目建設,但均以終止告終。最近的一次是今年2月,證監會核准公司增發不超過2000萬股新股。2019年3月,嘉澳環保公佈增發預案,擬募資不超過5.5億元加碼生物質能源業務,批文到手後卻遲遲未見其實質性推進,最終公司在今年10月公告決定終止此次增發。
這一邊融資方案流產,那一邊股東紛紛套現。今年6月11日,公司公告股東利鴻亞洲擬清倉式減持不超過公司總股本5.18%的股份;6月29日,嘉澳環保披露股東君潤國際上半年完成減持約44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6%),其持股比例降至4.57%,而在2019年4——12月間,該股東已先後兩次陸續減持73萬股、146萬股,持股比例由13.56%下降至10.57%。
今年11月6日,嘉澳環保公告,公司持股6.48%的股東中祥化纖計劃減持不超過6%的公司股份,而這已是嘉澳環保2017年4月26日以來第38次發佈股東減持相關公告。因未按規定在減持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10%時及時履行披露義務並停止賣出,2018年4月,公司控股股東順昌投資還被上交所出具監管關注函。
(本文由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供稿,不代表華夏時報立場。吳立駿律師,熟悉證券領域索賠,證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和準則。從事投資者維權索賠工作1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