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能源局:2020年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相當於替代煤炭近10億噸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財經

3月30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有關情況發佈會上,國家能源局局長章建華表示,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達到6.8億噸標準煤,相當於替代煤炭近10億噸,減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約達17.9億噸、86.4萬噸與79.8萬噸,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堅強保障。

同時,我國積極推進城鄉有機廢棄物等生物質能清潔利用,促進人居環境改善;積極探索沙漠治理、光伏發電、種養殖相結合的光伏治沙模式,推動光伏開發與生態修復相結合,實現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相得益彰。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到,國家能源局將加快實施能源領域碳達峯行動,制定更加積極的新能源發展目標,大力推動新時代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高質量、市場化發展,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積極構建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而在“十三五”基礎上,“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年均裝機規模將有大幅度的提升,裝機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佔比將持續提升。國家能源局表示,到“十四五”末,預計可再生能源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比重將達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的比重將超過50%,可再生能源將從原來能源電力消費的增量補充,變為能源電力消費增量的主體。

此外,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表示,電力系統要給電動汽車充電,看似是一個供電任務,但通過技術的發展包括採取經濟性措施,完全可以讓電動汽車促進系統能力提升。電動汽車在低谷時,系統給它充電;在用電高峯,讓電動汽車給系統放電。一輛電動汽車就可能成為電力系統的一個儲能裝置,如果成千上萬大規模的電動汽車,那對系統是非常有利的因素。所以要加快推動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是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另一方面也能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