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及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的通知》,除了浙江為擴展區域外,我國自貿區又新增三個,總數已增加至21個。
自貿試驗區“再擴容”是深化改革開放的必然要求。自2013年上海自貿區掛牌至今,在先行先試、總結經驗、複製推廣的基礎上,我國自貿區發展此起彼伏、多點開花,逐漸形成點線面結合、遍地深化發展的開放新局面。可以説,包括北京、湖南、安徽在內的更多自貿區逐一落地,必將進一步推動自貿區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
眾所周知,自貿區是在貿易和投資等方面比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更加優惠的貿易安排。在主權國家或地區的關境以外,劃出特定的區域,准許外國商品豁免關税自由進出,本就是擴大開放的一項力舉。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作為黨中央為推進新形勢下改革開放提出的一項重大舉措,一方面要建好一個又一個試驗區的“點”,另一方面要在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的基礎上,種好擴大開放的一片“田”。從自貿區數量不斷增加、範圍不斷擴大來看,這一舉措不是搞幾個自我欣賞地“栽盆景”,而是成熟一項推一項、成功一個推一個地“種苗圃”。如今,打開中國地圖,從第一個自貿區看起,此前自貿區的“星星之火”,如今已成“燎原之勢”,推動對外開放的自貿區仍將繼續發展、持續發力。
每一個自貿區建設,都因其特殊區位優勢、特殊發展階段而肩負着“特殊使命”。如北京自貿試驗區助力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加快打造服務業擴大開放先行區、數字經濟試驗區,着力構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高水平對外開放平台;湖南自貿試驗區主要依託經開區、黃花綜保區以及高鐵南站、機場口岸,重點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連接粵港澳和中部地區的現代化服務中心;安徽自貿試驗區的合肥片區重點發展高端製造、人工智能等產業,蕪湖片區重點發展智能網聯汽車、跨境電商等產業,蚌埠片區則重點發展硅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產業。從這個意義上説,不同地區建設自貿試驗區的目標一致、重點不一,只有把各地加速發展與國家擴大開放、深化改革的戰略意圖結合起來,才能在跟上時代、趕上時代。
當然,縱覽印發的通知,三地建設自貿試驗區的戰略定位及發展目標是一致的,即“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有人説,自貿區的故事,核心是制度創新。無論是建設數年的還是正在建設的自貿試驗區,都是在投石問路中進行着制度創新。諸如,外資管理制度創新、貿易監管制度創新、金融制度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創新等等,都是在實踐探索中形成的新做法,也會在更大範圍內的實踐中不斷完善。同時,制度創新必然要求賦予各地更大的改革自主權和主動性,給各地更多因地制宜地探索空間及容錯空間,惟有如此才能以創新之舉不斷優化自貿試驗區的營商環境,激發新的改革發展活力。
開放不止步,改革不停頓。建設每一個自貿試驗區都如同是在“試驗田上試驗培育出的種子”,只要把這些“種子”切實培養好、在更大範圍內播撒好,就一定能開花結果,助推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行穩致遠,助力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再邁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