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7月21日消息 近日,裁判文書網接連發布4份民事判決書,被上訴人均是聯儲證券,而這4位上訴人都認購了聯儲證券管理的聚誠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值得一提的是,這一資管計劃的擔保人正是當年風光無限,手握南京新百與宏圖高科兩大上市公司的三胞集團。然而,自2018年陷入流動性危機後,揹負百億債務的三胞集團又開啓“瘦身計劃”,一年減少負債超百億。而其控股子公司宏圖高科則連年虧損,4年累計虧損近80億元,不得不冠上“*ST”帽子,瀕臨退市。
踩雷聯儲證券資管計劃 4人二審上訴請求被駁回
向前追溯,2016年12月14日,聯儲證券發佈資產管理計劃的《推廣公告》。該計劃投資標的是陝西國際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設立的涉案信託計劃,以信託資金受讓江蘇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微科技”)持有的對宏圖高科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圖高科”)4億元標的應收賬款,同時宏微科技承諾到期溢價回購該債權。
2016年12月1日,宏微科技作為轉讓方(回購方),陝西國際信託公司作為受讓方簽訂《陝國投·聯儲證券宏微科技應收賬款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協議》(以下簡稱《回購協議》),雙方約定:宏微科技向陝西國際信託公司轉讓並回購其合法持有的對宏圖高科的4億元標的應收賬款。而三胞集團和袁某作為保證人分別與陝西國際信託公司簽訂《陝國投·聯儲證券宏微科技應收賬款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保證合同》(以下合稱“《保證合同》”)。這也就意味着,若宏微科技違約導致第三方追索陝西國際信託公司,其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均屬於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2016年12月29日,資管計劃正式成立,並於2017年1月進行備案。
上述4位上訴人則分別於2017年初先後認購了聚誠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並簽訂了《資管合同》。其中,上訴人靳某和周某各投資100萬元、王某投資220萬元、賀某投資300萬元。經計算,上述4人投資規模共計620萬元。
然而,本打算坐享其成只待賺取投資收益的4人卻接連收到投資公司發佈的擔保質押公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三胞集團持有宏微科技的股份為2.48億股,持股比例為21.46%,累計股份凍結數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1.46%。
2018年7月至8月期間,聯儲證券多次向宏微科技、陝西國際信託發佈《指令函》,未得到有效回應後,聯儲證券提起了仲裁,要求宏微科技向聯儲證券支付標的應收賬款回購價款3.00億元及違約金150.14萬元。
資管計劃提前終止,4位投資人又未獲清償損失,最終,4人以聯儲證券欺詐發行等理由將其告上了法庭。在一審判決中,法院將聯儲證券對4位上訴人的賠償範圍定為投資本金的10%。遂4人再次提起上訴,要求聯儲證券賠償全部本金及損失。
此案的焦點主要涉及四個方面:一是投資者是否存在損失;二是聯儲證券作為管理人是否盡到謹慎勤勉管理義務;三是聯儲證券違約行為與投資者損失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四是違約賠償範圍如何認定。
就4億元應收賬款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法院認定,本案資管計劃投資標的對應宏微科技向宏圖高科的4億元應收賬款設立的信託計劃,聯儲證券在《資管合同》等文件中已對上述應當披露的內容作出充分揭示,故法院對靳良政認為聯儲證券公司未如實披露的意見,不予採信。不過,聯儲證券未在《資管合同》中充分披露應收賬款債權與此前宏某公告公佈應收賬款之關係和差別,存在瑕疵。
此外,對於聯儲證券未盡到謹慎勤勉管理義務的控告,法院認定,本案資管計劃風險在於借款真實性及宏微科技、三胞集團和保證人的債務清償能力。聯儲證券公司在《資管合同》第十五條“投資理念與投資策略”中載明信託計劃設立所依據的數項合同文件,且事發後西安仲裁委員會對4億元應收賬款也予以確認,故法院認為項目真實,聯儲證券公司對項目本身已盡調查義務。而宏微科技、三胞集團和保證人在資管計劃設立之時並無嚴重影響債務人清償能力的事件發生,故法院對上訴人的主張不予採信。
至於爭議損害賠償範圍,法院認為,聯儲證券雖存在披露瑕疵導致上訴人投資受損,但由於聯儲證券先行賠償,故判決生效後,資管計劃清算收回款項10%應當支付聯儲證券,遂二審法院也認同一審判決中投資本金10%的賠償範圍。
綜上所述,法院判定,4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維持原判。
三胞集團與宏圖高科同舟共濟 歷時4年未走出負債危機
2014年,在阿里巴巴登陸紐交所、馬雲登頂亞洲首富之際,袁亞非則豪擲24.8億元,從李嘉誠手裏拿下新街口地標之一的南京IFC,自此開啓了瘋狂併購計劃:3900萬美元收購電商公司麥考林、1.55億英鎊斬獲英國百年老店HOF百貨公司……然而,好景不長,2018年,曾在3C零售市場稱霸一方的三胞集團陷入流動性危機,袁亞非又不得不進行“瘦身計劃”以求自救。歷經4年,輸光近500億身家並背上600億負債的三胞集團始終未能走出負債危機,最終只得於2021年啓動重整計劃。
屋漏偏逢連夜雨!7月14日,三胞集團實際控制人袁亞非及時任董事長兼總裁的廖帆、財務總監李國龍、財務總監錢南、董事會秘書許娜、董事會秘書黃錦哲等數名高管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經查明,三胞集團控制的公司——北京樂語世紀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南京東方福來德百貨有限公司、浙江樂語通訊設備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於2021年期初合計佔用公司資金約396萬元,佔公司2020年經審計淨資產的0.97%。同時,2021年新增佔用資金252萬元,佔公司2021年經審計淨資產的3.73%。至2021年期末餘額為631萬元,佔公司2021年經審計淨資產的9.34%。據悉,三胞集團已於2021年年報披露前收回上述資金。
7月21日,三胞集團再次因“欠税”引起熱議。國家税務總局南京市税務局發佈公告稱,三胞集團欠税餘額為204.82萬元,欠税税種為城鎮土地使用税。
宏圖高科則是與三胞集團“拴在同一根繩上的螞蚱”。天眼查顯示,三胞集團是宏圖高科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1.45%。在三胞集團深陷流動性危機時,宏圖高科則於同年連續發生多起債務違約事件,導致評級機構數次下調其債項信用等級。
債務危機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顯現,三胞集團和宏圖高科的問題紛至沓來。因2018年、2019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宏圖高科一度淪為“*ST宏圖”,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21年12月30日,宏圖高科和三胞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2022年2月15日,宏圖高科又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被債權人南京溪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發起破產重整。
外部問題不斷,業績自然也不樂觀。7月15日,宏圖高科發佈2022年半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顯示,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22年半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000萬元到-2000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繼續虧損。預計2022 年半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2700萬元到-1700萬元。根據公告,該公司業績虧損主要原因是主營業務收入同比下降約33%所致。值得注意的是,宏圖高科已連續4年虧損,淨利潤4年累計虧損73.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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