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保利協鑫能源(03800-HK)與協鑫新能源控股(00451-HK)聯合宣佈,於2020年12月31日交易時段後,河南協鑫新能源及蘇州協鑫新能源(均為保利協鑫及協鑫新能源的間接附屬公司,作為該等賣方)與買方三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訂立首批該等購股協議。
根據首批包括開封華鑫、三門峽協立、確山追日、商水協鑫、南召鑫力、台前協鑫該等購股協議,相關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分別於開封華鑫、三門峽協立、確山追日及商水協鑫的全部股權以及分別於南召鑫力及台前協鑫的50%股權。
於訂立該等交易後,協鑫新能源集團與買方將進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機會,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協鑫新能源集團於中國現有的光伏電站及將予發展的新光伏電站的合作機會。
協鑫新能源與買方正積極推進上述合作,雙方計劃在不久的將來能達成及落實簽署更多出售及共同發展光伏電站事宜的協議。
該等交易的現金所得款項淨額預計為約927,565,880元(人民幣.下同)(等於代價總額約364,650,000元加總應付款項約562,915,880元,相關税項及交易成本可忽略不計),而協鑫新能源擬將有關款項用於償還其債務。
作為其“轉型升級”發展目標的一環,保利協鑫透過其附屬公司協鑫新能源持續推進輕資產模式轉型。於完成該等交易後,該等目標公司將不再為保利協鑫集團及協鑫新能源集團的附屬公司,且該等目標公司的溢利及虧損以及資產及負債將不再併入保利協鑫集團及協鑫新能源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保利協鑫集團及協鑫新能源集團的負債將下降約1,294,347,000元。
同時,該等交易所得之現金約927,565,880元將用於進一步償還債務,按協鑫新能源集團截至2020年6月30日之未經審計財務報表計算,協鑫新能源集團之資產負債率將降低約1%,從而有效降低財務風險。
保利協鑫(透過協鑫新能源)擬加大與國內中央管理企業及地方國有企業的戰略合作(包括買方),以實現輕資產模式。於訂立該等交易後,協鑫新能源集團與買方將進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機會,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協鑫新能源集團於中國現有的光伏電站及將予發展的新光伏電站的合作機會。協鑫新能源與買方正積極推進上述合作,雙方計劃在不久的將來能達成及落實簽署更多出售及共同發展光伏電站事宜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