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黃埔金融峯會暨影響力·中國時代峯會2021上,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國家外匯局國際收支司原司長管濤進行了《“雙循環”格局下的金融開放與資管新趨勢》的主題演講,並分別就人民幣匯率今年會否破6以及金融開放對於資管行業的機遇與挑戰進行了深入分析。
考慮到當下海外市場存在的諸多不確定性,管濤認為,若美國經濟面臨下行壓力或抑制復甦萌芽,投資者風險偏好可能會迅速改變,將導致金融市場承壓,資產價格極易大幅下跌,市場可能會出現突然回調的狀況。
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國家外匯局國際收支司原司長管濤
由單邊升值呈現為雙向波動
今年以來,資管界常常在私下討論人民幣能不能破6的問題。從去年6月開始,人民幣保持持續的單邊升值。“那個時候大家看多和做多人民幣的情緒比較高。但到今天為止,我們可以看到人民幣由單邊升值呈現為雙向波動的走勢。”
在管濤看來,雙向波動可以增加人民幣匯率的彈性,再參考以往國際和中國的經驗,在匯率雙向波動、預期分化之時,是有助於外匯收支、國際收支的平衡。
此外,他還指出,人民幣雙向波動有助於釋放升值的壓力。這可以避免預期的積累,並及時釋放升值壓力。而這也是為什麼發達國家願意讓匯率有彈性的原因。
然而,人民幣升值並不等同於升值的壓力和預期,因為升得快並不意味升值壓力大或升值預期強,並且今年出現了人民幣升、貶值預期交替出現的情況。因此,管濤認為,今年人民幣破6應該是一個小概率事件,因為今年人民幣匯率無論是升值還是貶值的預期都不是很強。
值得一提的是,管濤在演講中還指出,今年人民幣存在七個方面的不確定因素:疫情控制、大國關係、美元指數、中美利差、經濟復甦、出口前景、金融風險。
“其中,有三個方面的猜測正在逐步兑現,分別是中美利差變小、美元指數盤整和金融動盪加劇,這是導致近期人民幣匯率回調的主要原因。”
對於這三個方面,管濤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
第一,中美利差變小。結合美國經濟恢復的情況,會出現兩種情形。其一,若美國經濟如期恢復,即便美聯儲不加息,在美聯儲寬鬆邊際減弱和通脹預期的刺激下,美債收益率仍有可能走高,導致中外利差收斂(疫苗對人民幣匯率是利空)。其二,若美國經濟重啓受阻,而中國貨幣政策不變,中美利差擴大;但如果中國貨幣政策放鬆,則中美利差保持或收斂。
第二,美元指數盤整。去年有市場觀點認為美元指數進入了中長期的貶值通道,並認為美元今年會繼續走弱。但近期看到美元開始反彈,這是由於一旦疫情得到控制,接下來就看誰的經濟修復得更快。實際上,美國的經濟在疫情暴發之前比歐洲、日本都要好,疊加歐洲的疫情在近期又出現了第三波傳播,所以美元最近又開始走強了。
第三,金融動盪加劇,分為國內和國際兩種風險。國內風險在於信用風險暴露,銀行呆壞賬增加。國際風險則在於資產價格與實體經濟的背離引起的金融動盪,以及對新興市場債權或資產的減記風險。
“擴流出”是資本雙向開放的重要突破口
另外,管濤在演講中還結合“十四五”規劃,分析了金融開放對於資管行業的機遇與挑戰。
從總體上來看,管濤認為資本賬户開放的政策設想會是一個偏“擴流出”的方向,這也是中國資本賬户雙向開放的一個重要突破口。
“但這裏面還存在機遇和挑戰。第一個機遇就是通過‘擴流出’,讓居民有機會獲得海外資產配置的收益,從而提高居民財產性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擴大對外開放對於中國的外循環至關重要。因為中國利用外資的成本相對較高,所用的都是高成本的外商直接投資。
管濤指出,在這個高成本的狀況下,若出現中國人口老齡化加劇、各項成本上升,貿易順差收窄甚至逆差的情況,中國的經常項目就有可能變成逆差。因此,為了延緩這一狀況的到來,在中國貿易還處於盈餘的時候,要擴大民間的對外投資,未來用對外投資的收益來彌補貿易可能出現的逆差。
此外,近年來匯率市場化以後,也為中國進一步擴大開放積累了一定經驗和制度保障。“以股票市場的雙向開放為例,我們發現,由於‘本土投資偏好’的規律在發生作用,即便港股的估值比A股便宜,也並未發生資金大規模流出的情況。這也説明了資本開放後並不會出現失控的情況。”
但管濤強調,雖然近年來中國匯率市場化,為擴大開放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並不意味着中國的機構和個體有在全球配置資產的能力。參照中國2005年到2015年的海外能源併購案例,將外匯儲備轉變為戰略物資儲備的設想進展並不理想。
疊加當下海外市場還存在很多不確定性,管濤認為,若美國經濟面臨下行壓力或抑制復甦萌芽,投資者風險偏好可能會迅速改變,金融市場將承壓,資產價格極易大幅下跌,市場可能會出現突然回調的狀況。
他還強調,作為海外投資者,如不能準確掌握海外發生了什麼,只是人云亦云,就容易被海外市場“割韭菜”。因此,在這個背景下,國內資管行業還需注意多元化配置海外資產、加強投研能力的建設,以及更加註意對投資者的持續教育。
“尤其要注意對投資者的教育。”管濤表示,中國過去主要是散户為主的市場,散户投資不太適應海外資本市場運作,在這方面的教育上金融中介要承擔相應的義務,要讓投資者根據自己的風險承擔能力選擇投資標的,同時,產品也要賣給能夠承擔起相應風險的投資者。
來源:時代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