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擬定增募資60億三成補流 股價巨震漲2.44%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30日訊 太陽能(000591.SZ)今日股價上漲,截至收盤報12.57元,上漲2.44%,成交額62.85億元,換手率26.17%,振幅15.00%,總市值377.99億元。 

  昨晚,太陽能披露了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事項已於昨日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不超過60億元(含本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將用於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及補充流動資金,其中補充流動資金額為18億元,佔總募資額的三成。具體情況如下:

太陽能擬定增募資60億三成補流 股價巨震漲2.44%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數量將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不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並以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核準文件為準。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公司總股本為30.07億股,按此計算,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數量不超過9.02億股(含本數)。 

  本次非公開發行採取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取得的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核準批覆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包括中國節能及其控制的關聯方中節能資本在內的不超過35名(含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其中,中國節能和中節能資本擬認購股票數量合計不低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34.70%;其餘股份由其他發行對象以現金方式認購。除中國節能及中節能資本外,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其他發行對象尚未確定。 

  中國節能為太陽能的控股股東,中國節能及其控制的關聯方中節能資本擬參與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構成與太陽能的關聯交易。 

  同日,太陽能還披露了公司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或交易所處罰或採取監管措施的情況。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證券監管部門出具的警示函1次、監管關注函1次,具體情況如下: 

  1、2018年8月16日,公司披露其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以下簡稱“重慶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8]20號),主要內容如下:(1)利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未及時披露;(2)募集資金置換相關募投項目先期投入不及時;(3)子公司中節能太陽能科技(鎮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鎮江公司”)收入確認時點不恰當,年末應付賬款及存貨未進行暫估。 

  2、2019年5月15日,公司披露其收到重慶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關注函》(渝證監函〔2019〕89號),主要內容如下:(1)子公司違規對外擔保;(2)應收賬款餘額較大且增長較快。針對上述問題,重慶證監局提出以下監管要求:(1)切實加強對子公司的管控,提高內部控制有效性;(2)對違規擔保事項發表書面意見;(3)按季度向我局報送應收賬款餘額分析表。 

  此外,最近五年,公司收到交易所出具的問詢函2次、關注函2次、監管函1次,具體情況如下: 

  1、2017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報問詢函》(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17]第91號)。 

  2、2019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發來的《關於對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19〕第54號),對公司子公司中節能太陽能(酒泉)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酒泉公司”)的違規對外擔保的相關情況提出關注。 

  3、2020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發來《關於對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報問詢函》(公司部年報問詢函[2020]第118號)。 

  4、2020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發來《關於對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0〕第94號),對酒泉公司對外擔保的具體情況及公司採取的措施提出關注。 

  5、2020年7月31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對酒泉公司對外擔保行為出具《關於對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公司部監管函〔2020〕38號),要求公司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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