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放寬直播帶貨退換貨條件
昨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舉辦的“2021年《法治藍皮書》發佈暨中國法治發展研討會”在北京舉行,發佈了《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19(2021)》。對於明星參與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法治藍皮書》提到,在建立起完善歸責體系的前提下,對於明星受聘於商品或服務提供者而進行網絡直播營銷的,可以考慮不將之視為廣告代言人,而是將之作為商品或服務提供者營銷行為的參與者對待並確定其法律責任,可能更符合網絡直播營銷模式發展的合理預期。
去年全年刑事案件發案數穩步下降
《法治藍皮書》指出,受2020年上半年疫情防控的影響,打擊妨礙疫情防控犯罪成為犯罪治理的重要任務。與此同時,其他領域的犯罪形勢也有新變化。
總體上,2020年的犯罪形勢在總體平穩的基礎上持續向好,全年的刑事案件發案數在穩步下降。根據公安機關的數據,2020年的前8個月,全國公安機關立刑事案件數同比下降6.2%,治安案件發現受理數同比下降12.4%。而在2020年全年,全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8%,治安案件下降10.4%,這充分表明我國犯罪控制水平和社會治安總體形勢持續好轉。
為了保障疫情防控的有效實施,在2020年,妨礙疫情防控犯罪成為公安司法機關的重要任務。在疫情防控任務最艱鉅的2020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6624人,審查批准和決定逮捕5370人,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8991人,經審查決定起訴5565人。
《法治藍皮書》還提到,網絡直播營銷行為是傳統的銷售營銷方式在互聯網條件下的一種發展形態,但其發展過程中充分暴露了相關適用法律制度的短板。為此,需要堅持法治原則,從尊重市場、改善營商環境、充分保護個人權利的角度進一步推動相關制度進行改革,才能促進網絡直播營銷產業的健康發展,為中國經濟的兩個循環提供足夠的發展動力。
建議建立專門老齡事務管理部門
《法治藍皮書》指出,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政策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一方面細化既有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政策體系;另一方面完善既有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政策體系。
儘管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需改進的問題。
一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政策效力偏低。現有的老年人權益保障規範主要是以各種“意見”“通知”形式的規範性文件存在,現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一部法律,老年人權益保障的法律供給比較缺乏;二是法規政策難以獲得。缺乏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政策方便的查詢獲取渠道,導致法規政策的可獲得性較低。全國絕大多數地區沒有建立一站式的查詢渠道,老年人法規政策需要查詢至少兩個以上的網站,且沒有建立專門的條目羅列老年人權益法規政策;三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政策覆蓋面窄,一方面覆蓋的老年人羣體不足,另一方面老年人法規政策在內容上存在失衡;四是老年人權益救濟體系不完善,既表現在老年人權利受到侵害時缺乏有效的救濟渠道,也表現在缺乏對老年人社會經濟權利救濟的關注。
《法治藍皮書》指出,應當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體系,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質量,維護老年人尊嚴和權利,其中包括建構完善的老年人權益保障規範體系,建立專門的老齡事務管理部門等方面。
熱點
網絡直播帶貨
須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治藍皮書》指出,網絡直播營銷只有在平台大數據技術及人工智能的支撐下才能更有效地實現其商業目的,這實際上加強了平台對整個網絡直播營銷所促成電子商務的控制權。
《法治藍皮書》指出,直播營銷行為本身對消費者選擇決定的過程具有一定的壓迫性,因此須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電子商務對消費者知情權最大的影響就是“非現場”,互聯網直播營銷並不能有效彌補不在場消費者知情權無法有效滿足的情形。
另一方面,在互聯網直播者的推銷語言極具煽動性及明星介入直播的情形下,消費者的決定就會陷入被“操縱”的境地,使得消費者雖知情但自由選擇權遭到限制。為對之予以有效法律救濟,《法治藍皮書》提出,對基於網絡直播營銷達成交易的消費者,其行使無條件退換貨的權利的條件適當予以放寬。
本組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統籌/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