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產訊 11月27日,中國金茂發布人事變動公告。
公告顯示,孫文德先生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自2020年11月27日起生效。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孫先生須於獲委任後的公司首屆股東周年大會上接受本公司股東選舉。
非執行董事安洪軍先生獲委任為審核委員會成員,且不再擔任薪酬及提名委員會成員;獨立非執行董事鍾偉先生獲委任為薪酬及提名委員會主席;非執行董事程永先生、王威先生各自獲委任為薪酬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獨立非執行董事蘇錫嘉先生獲委任為獨立董事委員會主席。
孫文德先生,1958年6月生,在證券及期貨相關法規執行與商業罪案調查方面的經驗豐富。其曾於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工作超過17年,現為執業大律師,擅長有關證券及期貨條例、 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證監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市場失當、白領罪行、反洗錢活動的訴訟及諮詢工作。
孫先生自2015年12月起擔任遠洋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9年12月起擔任紫金礦業集團獨立非執行董事。
孫先生於1996年9月獲澳洲查爾斯特大學(Charles Sturt University)頒授會計學碩士學位,並分別於2010年7月及2011年7月獲香港城市大學頒授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孫先生於2013年2月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孫先生自1998年7月起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並自1999年4月起為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的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