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機構抱團的白馬股也會爆雷。”資深股民老張無奈地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自己重倉的一隻股票突遭利空,股價暴跌。蹊蹺的是,在不及預期的三季報業績披露之前,疑似有機構獲知消息“搶跑”。
老張的遭遇或許暴露出上市公司隱秘“信披”通道問題的冰山一角。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以“一對一私下交流”為主要特徵的敏感信息通道,將上市公司、賣方及買方機構連接在一起,其間或暗藏複雜的“三角”利益關係。當下正是三季報密集披露期,加上年底機構排名戰臨近,相關機構更加在意股價短期表現,打探未披露重大信息動力十足。監管部門應予以高度重視,儘快切斷這條可能滋生不當得利的通道,維護市場公平。
隱秘的信息通道
“又有機構搶跑?”10月12日,一位股民發出的疑問讓信維通信的股吧炸了鍋。
當日開盤後,信維通信遭大單密集砸盤,一度放量大跌17.27%。而一則機構提前知悉“公司下修第三季度業績預期,節前預期4.8億元,現在預期4.2億元左右”的傳聞被人轉到股吧。信維通信盤後披露的三季報業績預告印證了傳言的真實性:公司前三季度預告業績扣除上半年業績之後,得到第三季度淨利潤為4億元至4.3億元。
難道有人提前泄露天機?
重大信息披露的前一刻,股價提前反應的情況在A股市場並不少見。特別是當下三季報密集披露期,有的上市公司三季報業績預期甚至具體數據,在公告發布之前就已在消息靈通的機構投資者之間流傳,而後知後覺的普通投資者只能被動應對。
“今年以來,不少漲幅巨大的股票對三季報業績極其敏感,特別是機構抱團的白馬股。如果業績不及預期,機構比的就是誰跑得快,提前知曉相關上市公司三季報業績成為一道‘殺手鐧’。”某券商研究員李明(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尤其是現在,還有兩個月就要進行基金業績排名,機構更加關注股價短期表現。”
於是,借道調研打探敏感信息,成為某些機構與上市公司勾兑利益的隱秘通道。
“泄露敏感信息的勾兑違反信披規定。”金智科技董秘李劍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上市公司接待機構調研有嚴格的信披要求。我們接待機構調研時會先讓機構簽署承諾函,調研過程中嚴格按照信披規定不向機構透露重大未公開信息。”但仍有不少敏感信息在機構調研過程中泄露出來。9月14日盤前,一份券商調研紀要顯示:長春高新第二大股東、核心子公司總經理金磊在接受機構調研時透露“金賽藥業明年業績展望從增長35%下調至25%”“由於需要交税10億元,年底會做減持”等諸多信息。受此影響,長春高新當日放量跌停。
除了公開調研,有的機構一對一私下接觸上市公司高管,這種信息通道更隱秘。“如果與上市公司混得很熟就直接問業績,如果覺得上市公司擔心違規不方便直接説,就問得含蓄些,比如銷量等不是那麼敏感的數據。這些公司的盈利模式相對簡單,通過銷量數據測算出的業績八九不離十。”李明説。
複雜的三角關係
敏感信息的隱秘通道,連接起上市公司、賣方和買方三者之間複雜的利益關係。
已從業15年的華中地區某上市公司董秘王剛(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機構需要上市公司的敏感信息,而一些上市公司也有動力對機構‘開誠佈公’。特別是在定增等關鍵時刻,需要機構配合。一些對股價訴求強烈的上市公司甚至會主動向機構透露敏感信息。”
“當然,機構也有被忽悠的時候。有機構聽了這些‘牛皮’買了進去,結果業績兑現不了,股價大跌。而大股東已藉機構‘抬轎子’減持跑路。所以,就有了‘聽董秘的虧一半,聽董事長的全虧完’的段子。”李明説。
賣方和買方之間的利益關係更復雜。
在李明看來,考核週期越來越短,以年計、季度計,甚至以月計,導致機構對影響短期股價敏感消息的追求越來越急迫。“比如,信維通信三季報業績低於預期,賣方反饋的原因是一筆訂單延期到第四季度確認,全年業績預期不變。但12月機構就要進行業績排名,買方等得起嗎?”
對於賣方機構而言,在高度同質化背景下,能否打探到敏感消息成為競爭的重要手段,甚至成為買方評價賣方服務水平的重要標準。
李明講述了一個在機構圈流傳的案例:在一次會議上,賣方從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長口中“套出”了業績不達預期的情況,立即電話通知買方進行賣出操作,不慎漏掉某頭部公募基金,導致該公募基金被套。於是,這家賣方研究團隊被該公募基金拉入“黑名單”。
除了私密電話,賣方經常以熱點事件點評和調研紀要的方式為買方提供“私人定製”服務。
“嚴格來説,券商研究員私自發給特定機構客户事件點評和調研紀要不合規。研究報告需要經過嚴格的內部審核流程,更別説夾帶敏感信息的事件點評和調研紀要。調研我們的機構如果發佈紀要,須先經過我們審核。”李劍説。
去年年初,監管層下發的《機構監管情況通報》顯示,某證券公司的證券分析師團隊撰寫了四篇點評文章,在未經公司審核的情況下,私自將研報散發在數個微信羣,相關監管機構對該證券公司採取措施,要求其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堵上敏感信息傳遞暗門
為確保信披公平性,應該如何堵上敏感信息傳遞的暗門?
股民老張認為,上市公司應對機構調研內容進行充分披露,體現信披公平性。“論壇上查看到股友轉來的券商調研紀要很有參考價值,而上市公司經常不披露機構調研內容,即便披露也是掐枝去葉、大幅刪減。對機構知無不言,對股民藏着掖着,這樣公平嗎?”
老張稱,這種差別對待,在突遭利空、股價大跌時體現得尤為明顯。“我的一隻股票因一則傳言突然跌停,想聯繫上市公司證券部求證,但電話打不通,他們卻在盤中通過電話會議與機構進行溝通。”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滬深交易所對於接受或邀請特定對象的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實行的是信息披露備查登記制度,沒有強制性信披要求。對於上述活動的信披公平性要求,重點放在“禁止擅自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的規定上。
吳星宇曾在上交所工作,如今在山鷹紙業擔任董秘。長期的上市公司及監管兩方面工作經歷,讓他對信披有着更深入的思考。吳星宇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信披並不是越充分越能體現公平性,首先應該思考投資者到底需要什麼信息,也就是信披的有效性問題。”他舉例説,美股、港股的信披比A股簡單,但並不影響信披公平性。我們有大量類似“提前歸還募集資金”這些對投資決策價值不大的信披,有效性不足。最重要的是守住不私下透露重大未公開信息的底線。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有着類似觀點。他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對於券商調研的信披,事前的要求其實沒有太多必要,關鍵是加強監管。因為上市公司私下向機構透露重大未公開信息,而機構以此進行交易,已涉嫌信披違規和內幕交易。”
王剛説,要保證信披的公平性,行業自律很重要。從上市公司角度出發,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於董監高、大股東經常進行信披方面的培訓。很多券商建立了嚴格的內控制度,包括對調研紀要進行審核、禁止研究員私自發布調研紀要等。